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启19:20.“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无论是平信徒和普通民众,还是那些通过推理和证明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而诱使其他人接受这信,并照之生活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此处“兽”是指前面所说的“从海里上来的兽”(启示录13:1-10);“假先知”是指前面所说的“从地里上来的兽”(启示录13:11-18);“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处于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的平信徒和普通民众,“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这一点可从对那一章的解释看出来。很明显,此处“假先知”就是那一章(启示录13:11-18)所论述的“从地里上来的兽”;因为此处经上论到“假先知”说,正是他“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的人”;事实上,在那一章(第13章),类似的话论及从地里上来的兽;即:
他在从海里上来的兽面前行大迹象,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叫他们拜兽像,在右手上或额上受他的印记。(启示录13:12-17)
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假先知”是指那些确认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迷惑平信徒和普通民众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他们被称为“假先知”,是因为“假先知”表示那些通过扭曲圣言的真理来教导和宣讲虚假的人(AR 8, 701节)。那兽所行的“迹象”表示推理和证明: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参看AR 598, 599, 704节)。“受兽印记和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AR 634, 637, 679节)。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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