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刚才(AR 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吃”表示吸收或采用(AR 89节);他们可以吃的“肉”表示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之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AR 20, 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AR 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博学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博学(AR 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AR 298, 820节)。“自由的、为奴的”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知道,或凭自己获得知识的人,和那些从其他人那里知道或获得知识的人(AR 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的人(AR 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
要知道,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良善在这光的热中,除非理解力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和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形成,但不是通过只在理解力中的那些真理,而是通过照之的生活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通过这种方式,真理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变成良善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所列出的那些人的“肉”在此是指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通过圣言来自的真理而对良善的吸收。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里面有灵义,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如果按照字义,不按照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是物质的?
与此处的经文类似的,是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战士而饱足?因此,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很明显,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与约翰福音(6:51-58)所提到的“饼和酒”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肉”也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诗篇: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内心和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又:
我的肉身必安然居住。(诗篇16:9)
以赛亚书:
你见赤身的就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你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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