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刚才(AR 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吃”表示吸收或采用(AR 89节);他们可以吃的“肉”表示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之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AR 20, 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AR 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博学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博学(AR 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AR 298, 820节)。“自由的、为奴的”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知道,或凭自己获得知识的人,和那些从其他人那里知道或获得知识的人(AR 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的人(AR 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
要知道,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良善在这光的热中,除非理解力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和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形成,但不是通过只在理解力中的那些真理,而是通过照之的生活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通过这种方式,真理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变成良善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所列出的那些人的“肉”在此是指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通过圣言来自的真理而对良善的吸收。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里面有灵义,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如果按照字义,不按照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是物质的?
与此处的经文类似的,是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战士而饱足?因此,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很明显,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与约翰福音(6:51-58)所提到的“饼和酒”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肉”也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诗篇: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内心和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又:
我的肉身必安然居住。(诗篇16:9)
以赛亚书:
你见赤身的就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你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