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2.启19:18.“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刚才(AR 831节)论述了通过圣言与主的结合;此处则论述通过圣言的真理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吃”表示吸收或采用(AR 89节);他们可以吃的“肉”表示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会之良善;“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表示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真理。“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真理(AR 20, 483节)。“千夫长”表示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AR 337节)。“壮士”表示那些因取自圣言的教义而博学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博学(AR 337节)。“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骑马者”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处于智慧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由此而来的智慧(AR 298, 820节)。“自由的、为奴的”表示那些从自己那里知道,或凭自己获得知识的人,和那些从其他人那里知道或获得知识的人(AR 337, 604节)。“小的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的人(AR 527, 810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可以吃这些人的肉”表示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的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之真理而对来自主的良善的吸收。
要知道,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没有人拥有来自主的任何属灵良善;因为圣言的真理在天堂之光中,圣言的良善在这光的热中,除非理解力通过圣言处于天堂之光,否则意愿无法进入天堂之热。爱和仁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形成;一个人若不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就无法得以改造。人里面的教会本身通过它们形成,但不是通过只在理解力中的那些真理,而是通过照之的生活形成;真理就这样进入意愿,变成良善。通过这种方式,真理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变成良善的面貌或外在形式;因为凡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的,都被称为良善;凡属于意愿或爱的,也属于人的生命。由此可见,“吃”所列出的那些人的“肉”在此是指通过在一切意义、层级和种类上通过圣言来自的真理而对良善的吸收。谁看不出“肉”在此不是指肉?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主呼召并召集所有人去赴大筵席,给他们吃君王、千夫长、壮士、马、骑马者、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之肉?谁看不出这些话里面有灵义,没有灵义,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谁会坚持否认圣言在其核心上是属灵的?如果按照字义,不按照灵义来理解这些话,圣言岂不是物质的?
与此处的经文类似的,是以西结书中的这些话:
你要对各翅膀的鸟和田野的走兽说,你们聚集来吧;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就是摆在以色列众山上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要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祭献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足,喝血直到醉。你们必在我席子上因马匹、战车和所有的战士而饱足;我要在列族中赐予我的荣耀。(以西结书39:17-21)
此处“肉”同样表示通过圣言来自主的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谁看不出,血不会给人喝,甚至喝到醉,他们也不会在主耶和华的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所有战士而饱足?因此,既然“肉”表示教会的良善,“血”表示教会的真理,那么很明显,在圣餐中,主的“肉和血”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与约翰福音(6:51-58)所提到的“饼和酒”是一样的。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肉”也表示良善,如以下经文;以西结书:
我要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诗篇:
在干旱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内心和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又:
我的肉身必安然居住。(诗篇16:9)
以赛亚书:
你见赤身的就给他遮体,不可躲藏避开你的骨肉。(以赛亚书58:7)
96.但在我们这个时代,教会的领袖们对主的公义有截然不同的描述;他们还通过将祂的公义刻在人身上而使他们的信变成得救之信。然而,事实上,就其性质和源头而言,主的公义纯粹是神性,故它和神性生命,也就是圣爱与圣智一样,无法与任何人联结,因而无法使任何人得救。主与这些事物进入每个人里面,但除非这人照秩序生活,否则,这生命虽在他里面,却无助于他的救恩,仅仅赋予他觉知真理和行出良善的能力。照秩序生活就是照神的诫命生活,当人如此生活和行事时,他就为自己获得公义,不是主救赎的公义,而是作为公义的主自己。这就是下面以及其它经文所描述的人:
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马太福音5:2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10)
在世界的末了,天使要出来,从义人当中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在圣言中,义人表那些照神序生活之人,因为神序就是公义。
主凭其救赎行为所成为的公义本身无法被归给、铭刻、安在或联结在人身上,正如光无法归给眼睛,声音无法归给耳朵,意愿无法归给活动者的肌肉,思维无法归给说话者的嘴唇,空气无法归给呼吸的肺,热无法归给血液等等。谁都能看出,这些东西会流入进来,产生作用,附于这些器官上,却不会联结到器官上。但人只有践行公义才能获得公义,并且他越出于对公义和真理的热爱对待邻舍,就越实践公义。公义居于他所履行的良善本身或用本身中。因为主说,凭果子就能认出每棵树来。若留意人意愿的目的和意图,以及其行为背后的动机和原因,谁不能通过他的行为来了解他?所有天使,以及我们这个世界的所有智者都会将注意力直接投向这些东西。一般来说,地上发出的每株植物和幼苗都能凭它的花、种,以及它的种子所发挥的作用或服务被认出来。同样,每种金属凭它的价值,每块石头凭它的属性,每块土地凭其所出的各种食物,以及地上的每个走兽,空中的每只飞鸟各凭自己的品质而被认出。人为何就不是如此呢?至于一个人的行为的性质和源头如何,我会等到信那一章予以解释(373-377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