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31

831.启19:17

831.启19:17.“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他向天空中间所飞的一切鸟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表示主出于神性之爱,因而出于神性热情,呼召并召集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并思想天堂的人到新教会,与祂自己结合,从而获得永生。“站在日头中的一位天使”是指在神性之爱中的主;“天使”是指主,“日头”是指祂的神性之爱。“大声呼喊说”表示出于神性热情;事实上,从主出于神性之爱的声音或流注来自神性热情;因为热情属于爱。“天空中间所飞的鸟”表示所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而思想天堂的人。“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神的筵席”表示呼召并召集到新教会,与主结合;由于永生来自与主的结合,所以所表示的,也是永生。呼喊说“来”表示呼召,“聚集”表示召集。
在圣言中,“一位天使”是指主(可参看AR 5, 170, 258, 344, 465, 649, 657, 718节);此处更是如此,因为他被看见“站在日头中”;没有天使出现在日头,即太阳中,因为主是灵界的太阳;因此,唯独主在那里。“日头”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可参看AR 53, 414节)。显然,“大声呼喊”当论及在神性之爱中的主时,表示出于神性热情说话或流入;因为神性热情属于神性之爱,在此是对拯救人类的热情。“鸟”表示诸如属于理解力,因而属于思维的那类事物AR (757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并思想天堂的人,因为经上说“天空中间所飞的鸟”;“飞在天空中间”表示观察或感知、关注和思考(AR 245, 415节)。“大神的筵席”表示新教会,因而与主的结合,可参看前文(AR 816节);在那里,他们的晚餐被称为“羔羊之婚筵”。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