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主在圣言中教导祂的性质,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祂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如前所述(825节)。主的“大腿”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故“大腿”和“腰”表示爱的良善。这是由于对应(参看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主自己的爱之良善;在此还表示圣言的爱之良善。“有名写着”表示主的性质,如前所述(824节)。“万王之王”是指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万主之主”是指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主的国度(kingdom)和统治(dominion)一同提及时,所表相同(参看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它们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故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之义中,属灵之义是为了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天使,他们因神性真理而处于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之义中,属天之义是为了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他们因神性良善而处于智慧。不过,属天之义隐藏得更深,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察觉出来。骑在马上的那位就是主,这一点在前面启示录中公开说明了:
他们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 17:14)
“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人在宝座上的形像;从仿佛祂的腰和腰以上,又从仿佛祂的腰和腰以下,好像有火的形像,周围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腰以下火的形像”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但以理见有一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人是一位天使,主在他里面;“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所表相同(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等)。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天堂的奥秘》(5050-5062节)一书。
933.“(战胜了)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表示不承认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或它的任何品质。这从“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的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提到的“兽”、“兽像”、“兽印”和“他名字的数目”是指与仁分离之信,或没有善行的信(参看AE 773, 815a节);“兽像”是指这信的教义(参看AE 827a节);“兽印”是指对这信的承认和称谢(参看AE 838节);“他名字的数目”是指在生活和信仰上是什么样子,因而是指它的品质,也是指整个范围内的虚假(参看AE 841, 845, 847节)。因此,“兽像、兽印和他名字数目”当合在一起时,表示不在其教义和任何品质上承认和称谢分离之信。“战胜了它们”表示在生活和教义上弃绝它们,这是通过与这信的追随者所提出的虚假争战实现的。
(续)
前面说过,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什么是仁爱,因而什么是善行,只知道仁爱和善行就在于给予穷人,使穷乏人富足,向寡妇孤儿行善,主要是助力于建造教会或圣殿、医院和租用的房屋;然而,这些事是不是人做的,是不是为了赏赐,就不得而知了;因为它们若是人做的,就不是良善,若是为了赏赐而做的,就是寻求功德的;这些作为不能打开天堂,因而在天堂不被承认为良善。在天堂,除了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那些作为外,其它作为都不被视为良善;然而,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在表面形式上看起来就像人自己所做的作为;事实上,就连做它们的那个人自己也无法区分它们。因为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是人貌似凭自己做的;除非它们是貌似凭人自己做的,否则它们就不能把人与主结合起来,从而不能改造他。人应貌似凭自己行善(可参看AE 616, 864, 911c节)。下文会继续论述这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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