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示主在圣言中教导,祂是谁,或祂是什么样,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如前所述(AR 825节)。主的“大腿”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所以“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这是由于其对应关系(可参看AR 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祂自己,在此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圣言。“写着的名”表示主的品质,如前所述(AR 824节)。“万王之王”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万主之主”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主的国度和统治都被提到的地方,这两者所表相同(参看AR 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它们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所以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这两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意义,即灵义中,属灵意义是给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意义中,属天意义是给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智慧。但属天意义深深隐藏,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感知到。在前面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公开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就是主:
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在宝座上的一个人的形像;从祂腰以上的形状,从祂腰以下的形状,有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在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以下的火的形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但以理书:
但以理看见一个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个人是一位有主在里面的天使;“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 以及其它地方)所表相同。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
535.由于本章最后几节(564-566节)所说的诸多原因,真正的悔改,即“省察自己,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祈求主,开启新生活”,对改革宗基督教界来说极其困难,所以我在此提出一个相对容易的悔改,即:当人正思想某种恶行,并打算付诸行动时,他可以对自己说:“我正思想这个邪恶,也准备行动,但因为它是罪,所以我不能这样做。”这样做会起到遏制地狱注入诱惑,并防止它进一步发展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谁都能指责别人意欲行恶,并对他说:“不能那么做,这是罪过”;但却发现很难对自己这么说。原因在于,对自己说这种话会触及意愿,而对别人说这种话仅触及最接近听觉的思维。
在灵界曾做过一次调查,以查看谁能实践真正的悔改,结果发现,这样的人稀少得如同浩瀚沙漠中的鸽子。有人说,他们能以较容易的方式悔改,但不能在神面前省察自己,忏悔自己的罪。然而,凡出于宗教因素行善的人皆避免犯下实际恶行,但他们极少反思属于意愿的内在问题,以为自己不会行恶,因为他们在行善,确切地说,他们以为善行会遮盖恶行。但是,我的朋友,仁爱的起点是避开邪恶。圣言、十诫、洗礼、圣餐、甚至人的理性都教导这一点,因为若没有某种自我反省,人如何摆脱并除去邪恶呢?若非良善从内在洁净,它如何变成良善呢?我也深知,凡具有宗教信仰的人,以及理性功能正常的人,读到这些内容时,都会点头表示赞同,也会视之为纯正的真理,然而仍旧很少有人实实在在去行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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