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0.启19:16.“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表示主在圣言中教导,祂是谁,或祂是什么样,即:祂是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和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宇宙之神。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如前所述(AR 825节)。主的“大腿”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大腿”和“腰”表示婚姻之爱;由于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所以“大腿”和“腰”表示爱之良善。这是由于其对应关系(可参看AR 213节)。因此,当“大腿”论及主时,它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祂自己,在此也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圣言。“写着的名”表示主的品质,如前所述(AR 824节)。“万王之王”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万主之主”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在主的国度和统治都被提到的地方,这两者所表相同(参看AR 664节)。
由于经上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它们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所以经上还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写在“祂衣服上的名”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写在“祂大腿上的名”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圣言。这两者都在圣言中。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它的属灵意义,即灵义中,属灵意义是给中间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聪明;圣言的神性良善在它的属天意义中,属天意义是给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他们处于源于神性良善的智慧。但属天意义深深隐藏,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才能感知到。在前面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公开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就是主:
他们必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这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公义必当祂的腰带,真理必当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的头以上有在宝座上的一个人的形像;从祂腰以上的形状,从祂腰以下的形状,有火的形状,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8)
“在宝座上的人”是指主;“从腰以上和以下的火的形状”表示祂的神性之爱;“周围的光辉”表示由此发出的神性智慧。但以理书:
但以理看见一个人,腰束乌法精金带。(但以理书10:5)
这个人是一位有主在里面的天使;“乌法精金”表示爱之良善。“大腿”(以赛亚书5:27; 诗篇45:3; 以及其它地方)所表相同。关于大腿或腰与婚姻之爱,就是一切爱之基础的对应关系,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050-5062节)。
124. (5)这种救赎只能通过神道成肉身来成就。前一节说明,救赎纯粹是神性行为,因而唯有全能的神才能成就。救赎只能通过祂道成肉身,也就是使自己成为人来成就。原因在于,耶和华神在祂的无限本质中是无法靠近地狱的,更不用说进入地狱,因为祂存在于最纯和最初之物中。因此,在其本质属性中的耶和华哪怕稍微将气息吹到地狱里的人身上,就会即刻毁灭他们。当摩西想要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人见我的面不能存活(出埃及记33:20)
就连摩西都不能见祂,何况那些地狱里的人,地狱的一切都存在于最末和最粗鄙之物中,因而是最远的。他们就是最低的属世层。因此缘故,若非耶和华神取了人的样式,从而披上属于最低层之物的肉体,祂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若不靠近敌人,或为了战斗而全副武装,谁能攻打敌人?若不披盔戴甲,手持长矛,谁能驱散和消灭龙、九头蛇和沙漠蜥蜴?没有船只和捕捞装备,谁能捕获大海里的鲸鱼?这些以及类似的事尽管不十分恰当,但也能说明全能的神与地狱的争战,主若不先取了人的样式,就无法进入地狱。
必须知道,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论战,象推理者和争论者那样。这样的战斗对地狱没有任何作用。它是一场属灵的争战,神圣真理以神圣良善的力量,也就是主的生命力量而作战。若神圣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地狱中无人能抵挡。其中所蕴含的力量,使得地狱魔鬼一觉察到它就立刻逃之夭夭,投入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这和以赛亚书描述得一样:
他们就进入石洞,进入土穴,躲避耶和华的惊吓和祂威严的荣光。(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他们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执行最后审判时,祂通过神圣良善拥有这种力量,这一点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册子所描述的事可以看出来。如:在灵人界,主将地狱恶灵盘踞的大山小山夷为平地,驱散他们,其中一些沉下去。祂还淹没他们的城镇、村庄和田地,彻底掀翻整个地面,把地和其上的居民全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所有这一切都是唯独主凭借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而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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