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9.“并要踹全能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表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怒气和烈怒的酒”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和玷污,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并将其罚入地狱,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摆脱它们的侵扰。事实上,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因为那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开始侵扰天使的地步;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征服它们;属灵的试探无非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因而思维而言,人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故主征服地狱时,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还地上的世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那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孽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并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主的争战在以赛亚书(63:1-10)中被描述,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与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之所以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施暴,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的暴行是施向圣言和主的。主在施行最后的审判时,忍受这两个宗教的邪恶与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若不再次征服地狱,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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