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9.“并要踹全能神怒气和烈怒的酒榨”表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怒气和烈怒的酒”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和玷污,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并将其罚入地狱,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世人摆脱它们的侵扰。事实上,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因为那时地狱已经增长到开始侵扰天使的地步;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征服它们;属灵的试探无非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因而思维而言,人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故主征服地狱时,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还地上的世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痛苦;那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压伤;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孽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并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主的争战在以赛亚书(63:1-10)中被描述,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与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之所以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施暴,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的暴行是施向圣言和主的。主在施行最后的审判时,忍受这两个宗教的邪恶与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若不再次征服地狱,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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