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9.“祂要踹全能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烈怒和怒气的酒”表示被亵渎和玷污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AR 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给它们定罪,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人摆脱它们的侵扰。因为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那时地狱已经从下面不断增长,以至于开始侵扰天使;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而征服它们;因为属灵的试探只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而言,每个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所以当主征服地狱时,祂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也使地上的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背负我们的痛苦;祂也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被压伤;因祂的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责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在以赛亚书(63:1-10),经上同样描述了主的争战;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 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之所以说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以及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将暴行施向圣言和主自己。当主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忍受两者的邪恶和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除非地狱再次被征服,否则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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