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29

829.“祂要踹全能

829.“祂要踹全能神烈怒和怒气的酒榨”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一切邪恶,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神烈怒和怒气的酒”表示被亵渎和玷污的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AR 316, 632, 635, 758节)。“踹酒榨”表示忍受它们、与它们争战,给它们定罪,从而使天上的天使和地上的人摆脱它们的侵扰。因为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那时地狱已经从下面不断增长,以至于开始侵扰天使;主通过与它们争战、因而通过试探而征服它们;因为属灵的试探只是与地狱的争战。由于就其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而言,每个人都与灵人相伴,恶人与地狱灵相伴,善人与天上的天使相伴,所以当主征服地狱时,祂不仅使天上的天使摆脱侵扰,也使地上的人摆脱侵扰。
因此,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
祂担当我们的病患,背负我们的痛苦;祂也为我们的过犯受害,为我们的罪孽被压伤;因祂的伤,我们得医治;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祂被欺压;祂从活人之地被剪除,因我百姓的罪过受鞭打;将罪责担在祂的灵魂上。(以赛亚书53:4-10)
这些话论及主,论及祂通过地狱,最终通过将祂钉死在十字架上的犹太人所受的试探。在以赛亚书(63:1-10),经上同样描述了主的争战;那里也有这些话:
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醡的;我独自踹酒醡。(以赛亚书63:2, 3)
这些话表示唯独主忍受教会的邪恶和虚假,以及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一切暴行。之所以说向圣言、因而向祂自己所施的暴行,是因为主就是圣言;天主教的宗教说服,以及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将暴行施向圣言和主自己。当主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忍受两者的邪恶和虚假,祂通过最后的审判再次征服地狱;除非地狱再次被征服,否则凡肉体都不能得救,如祂在马太福音(24:21, 22)中所说的。

诠释启示录 #1025

1025.“众山也不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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