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25

825.启19:13

825.启19:13.“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以字义为衣。“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AR 379, 653节);因此,“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神的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遭受暴行的,是字义上的圣言,而不是灵义上的圣言,因为这灵义不为人知;灵义若为人所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主即将建立一个新教会之后,灵义才被揭示出来。现在灵义不会被揭示给任何人,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主的神性和圣言已经遭受暴行,这一点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主的人身不是神性,因此他们把主的一切都转给了自己;他们还认为,圣言只能由他们来解释;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解释第18章时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种宗教说服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同样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它把神学建立在被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的关于爱和仁,以及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明显,以至于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同样如此对待圣言。他们的宗教说服教导说,圣言只是为他们而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只是他们,不是其他人;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高举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通过这些观念和许多其它观念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的一切。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就是这个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衣服”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此表示血的红色。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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