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25

825.启19:13

825.启19:13.“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衣服表示穿在良善上为衣的真理(AR 166, 212, 328节);当论及圣言时,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字义就像一件衣服,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以字义为衣。“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所施的暴行(AR 327, 684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血”表示主在圣言中的神性真理(AR 379, 653节);因此,“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神的圣言”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事实上,遭受暴行的,是字义上的圣言,而不是灵义上的圣言,因为这灵义不为人知;灵义若为人所知,也会遭受暴行。因此,直到最后的审判完成,主即将建立一个新教会之后,灵义才被揭示出来。现在灵义不会被揭示给任何人,除非他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主的神性和圣言已经遭受暴行,这一点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很明显地看出来。天主教的宗教说服认为,主的人身不是神性,因此他们把主的一切都转给了自己;他们还认为,圣言只能由他们来解释;然而,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这在解释第18章时已经说明。由此明显可知,这种宗教说服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同样向圣言施加了暴行。改革宗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并且它把神学建立在被错解的保罗的一句话上;因此,它无视主所教导的关于爱和仁,以及善行的一切;然而,它们如此明显,以至于只要有眼睛,谁都能看到。
犹太人同样如此对待圣言。他们的宗教说服教导说,圣言只是为他们而写的,因而其中所指的只是他们,不是其他人;即将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高举到全世界所有人之上;他们通过这些观念和许多其它观念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的一切。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就是这个意思:
这从以东而来、从波斯拉穿赤红衣服的是谁呢?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我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以赛亚书63:1-3)
此处“衣服”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以东”表示红色,在此表示血的红色。由此明显可知,“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表示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或字面上的圣言,它已经遭受暴行。

诠释启示录 #1099

1099.“和各样污

1099.“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表示那里只有来自被玷污的圣言良善的邪恶。这从“巢穴”和“污秽之灵”的含义清楚可知:“巢穴”是指“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所在的地方,“巢穴”在此与前面的“住处”是一样的。“污秽之灵”是指那些因对良善的玷污而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邪恶本身,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用于邪恶的良善被称为被玷污的,例如,用于自我之爱的对主之爱的良善,用于世界之爱的对邻之爱的良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是纯洁和神圣的爱,但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就是那些为自己索取主对天堂和教会的统治权的人所处的爱,是不洁和亵渎的爱;因此,将神圣的爱变成亵渎的爱就是玷污圣言的良善,尤其当他们称他们的亵渎之物为神圣,称他们的邪恶之物为良善的时候。那些在世上就是这样的人死后就会变成污秽之灵;“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就是指他们的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说过,人拥有来自光的思维和来自爱的思维,来自光的思维使人出现在天堂,但来自爱的思维使人与天堂结合;原因在于,爱是属灵的结合。其结果是,当人的光之思维变成他的爱之思维时,他被引入天堂,就像进入婚姻一样;爱在来自光的思维中扮演主要角色,或引导这种思维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就像新郎进入洞房并结婚一样。因为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结婚”是指在天堂的某个社群与天堂结合;人与天堂结合,直到他在世上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聪明和智慧的程度,因而直到他通过神性真理学会思想有一位神,主就是这神的程度。然而,一个出于少量真理思考,也就是出于少量聪明思考的人,当出于爱思考时,的确与天堂结合,却只与它的较低部分结合,或说更遥远地结合。

爱是指对主之爱,爱主不是指爱作为一个人的主,因为只通过这种爱,人不会与天堂结合,而是通过对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爱与天堂结合,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就是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主;对这两者的爱不在于认识、思想、理解和谈论它们,而在于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它们是主所吩咐的,因而是功用。在完成或作成之前,任何事物都不是完整的;做事的目的就是爱;因此,对认识一件事,思想并理解它的爱源于对意愿并实行它的爱。请告诉我,若不是为了你所爱的目的,你为什么想知道并理解任何事呢?被爱的目的就是行为。如果你说,是为了信,那么就要明白,这是与实际的信,也就是行为分离的唯信,或纯思维之信,这样的信什么都不是,或说是一种虚无。你若以为当你不做属于神的事时,也相信神,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我要在他那里作我的住所。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话。(约翰福音14:21, 23–24)

总之,爱和行或做为一;因此,在圣言中,凡提到爱的地方,所指的,都是行或做;凡提到行或做的地方,所指的也是爱;因为凡我所爱的,我就会去做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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