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4.“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除了主和祂自己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名字”表示某人的性质(165节等),在此表示圣言的性质,或圣言的内在性质,也就是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经上之所以说“写着的名字”,是因为圣言既存在于地上的世人当中,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的性质。除了主,没有人明白圣言的灵义,因而若非通过主,没有人明白灵义,并且若非处于来自主自己的神性真理,没有人能通过主明白这灵义;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963.“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那些承认唯信及其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这从“兽”、“兽印记”、“兽像”和“拜”他的含义清楚可知:“兽”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或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信,并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它的人(对此,可参看前面第13章,从头至尾)。“兽印记”是指对它的承认、接受和证明(参看AE 838, 886节)。“兽像”是指教义,“拜”他是指在心里和生活上承认它(对此,参看AE 827, 833节)。论述龙和龙的两只兽的章节已经说明,恶行和对圣言的歪曲属于这些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他们将善行排除在得救之信或称义之信之外,教导说,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它们。它们因被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故被忽略了。根据外在律例或神序,哪里没有善行,哪里就有恶行;因此,对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来说,这些恶行就是地上,也就是教会中“大而且毒的疮”所表示的。
(关于第二诫续)
人若戒除因蔑视、弃绝或任何毁谤而亵渎神的名,也就是亵渎圣言的神圣性,就会拥有宗教信仰。他的戒除如何,他的宗教信仰就如何。因为若不通过启示,没有人拥有宗教信仰;对我们来说,启示就是圣言。对亵渎圣言神圣性的戒除必须发自内心,而不是只停留在嘴上。那些发自内心戒除的人就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而那些仅从嘴上戒除的人不是出于宗教信仰来生活,后者要么为了自我,要么为了世界而戒除,因为圣言只作为获得荣誉和利益的手段而服务于他们;或他们出于某种惧怕而戒除。但这些人大多数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伪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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