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4.“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除了主和祂自己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名字”表示某人的性质(165节等),在此表示圣言的性质,或圣言的内在性质,也就是在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性质。经上之所以说“写着的名字”,是因为圣言既存在于地上的世人当中,也存在于天上的天使当中;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0-75节)。“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属灵意义上的性质。除了主,没有人明白圣言的灵义,因而若非通过主,没有人明白灵义,并且若非处于来自主自己的神性真理,没有人能通过主明白这灵义;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6节)。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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