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3.“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头上”表示来自主;因为“头”表示源于爱的智慧;人是由源于爱的智慧从头部被掌管的。约翰看见“头上的冠冕”,是因为“冠冕”所表示的圣言的神性真理来自主。“冠冕”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231, 540节)。“头”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AR 47节);“头”还表示什么(AR 538, 568节)。在灵界,圣言的神性真理对应于冠冕;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冠冕出现在灵界,并在天堂出现在那些视圣言为神圣的人头上。正因如此,“冠冕”表示字义上的圣言的神性真理。原因在于,字义因属灵和属天意义而透明,正如冠冕因光而透明。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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