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主的圣言,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藉这二者施行审判,将善者与恶者分开。“骑在马上的”,也就是骑在白马上的,是指主的圣言。它是指主的圣言,这一点从接下来的13节明显看出来,那里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忠信”(faithful或译“忠诚”、“忠心”等)表示神性良善,因为这就是忠信。论及世人时,“忠信”是指在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处于属天良善的人时(参看744节)。显然,“真实”当论及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这二者,即良善与真理,在论及主的地方,则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参看805节)。由此可知,“按着公义审判”表示通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施行的,因而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233节)。“按着公义争战”表示将善者与恶者分开,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者与恶者分开;当善者与恶者分开时,恶者就将自己投入地狱。
886.“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将这些作为教会的良善,或教会的真理来接受和承认。这从前面的解释(AE 838节)清楚可知,那里出现了类似的话。“在额上受了印记”表示喜欢这些东西,从而承认它们是教会的良善,因为“额”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在此表示承认为良善;“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这信之虚假为教会的真理,因为“手”论及真理(参看AE 298节)。这清楚表明,“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唯信的教义之邪恶为教会的良善,它的虚假为教会的真理。之所以说“为教会的良善或为教会的真理”,是因为有些人喜欢“兽”所表示的那信,有些人承认那信为教会的真理。接受那信的头脑简单的人是后一种情况;而以其知识为荣耀的有学问的人是前一种情况,因为他们在学校学习了称义的程度,从而开始相信他们比普通人更有智慧。这同样适用于那些为世界和自己的荣耀而活,却每隔一段时间思想永生的人;因为这些人通过这信确认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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