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1.“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即:圣言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主照着这两者施行审判,将善人与恶人分离。“骑在马上的”,即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是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启19:13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忠信真实”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忠信”表示神性良善,因为神性良善是忠信的。当论及人时,“忠信”是指一个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因而是指一个处于属天良善的人(可参看AR 744节)。显然,当论及主时,“真实”表示神性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在论及主的地方,表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可参看AR 805节)。由此可知,“审判按着公义”表示照着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施行审判。一切审判都是由主通过圣言来实现的,因此,是圣言本身审判每个人(参看AR 233节)。“争战按着公义”表示将善人与恶人分离,这是因为主不与任何人争战,而是将善人与恶人分离;当善人与恶人分离时,恶人就把自己扔进地狱。
561.“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就会在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上引起昏迷。这从“伤”、“人”和“五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伤(害)”是指造成伤害,在此是指引起昏迷(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人”是指那些拥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因为人凭这些而为人(参看AE 546节);“五个月”是指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状态(参看AE 548节)。“伤(害)”在此表示引起昏迷,因为如前所述,“它们的尾巴像蝎子”和“蝎子”表示令人迷恋和窒息,因而也引起昏迷的说服;如前所述,对灵人来说,这种说服具有这种性质:它麻痹理性和智力或理解力,从而引起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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