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到来。“我看见天开了”表示主的启示和当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298节);由于“白马”表示这一点,并且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故“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之所以是主的到来,是因为圣言的灵义显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祂自己,祂就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通过祂自己开始存在。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 62;路加福音9:34-35; 21:27;启示录1:7;使徒行传1:9, 11)
事实上,主说这番话的时候,正与门徒谈论时代的末了,也就是审判之时教会的末期。凡不能越过字义思想的人都以为,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然而,意思不是这样的,而是说,祂要显现在圣言中,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24, 642节);主清楚显现在圣言的灵义中。由此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自己就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其一切事物,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独一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祂是天地独一的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的人身,就是属世人,若非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披上人身,祂就无法荣耀这属世人,或使其变成神性。那时,祂便将自己那自永恒就拥有的神性联结到这人身上。这种联结的实现是藉着被允许加到祂自己所披戴的人身上的试探,其中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同时藉着对圣言一切事的应验。这一切不仅通过对属世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还通过对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而成就,如前所述,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唯独论述主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那里说得很明白。由于主就是圣言或道,而圣言或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14),圣言或道成了肉身是为了祂能应验它,故显而易见,主出现在“天上的云”中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到来。“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24, 642节)。所表示的是主在圣言中的显现,这是很明显的,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并且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之道或圣言”,还说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其实就是主的到来。此前基督教界无人知晓的圣言灵义如今被揭示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的奥秘》一书,那里以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一书和《白马》这本小册子全文,以及《天堂的奥秘》中关于圣经的内容;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解读,若离了灵义,哪怕启示录中的一小节,人们也理解不了。
997.“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表示好让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可以流入。这从“众王的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众王的道路”是指神性真理的流注,“道路”表示流注,“众王”表示真理。之所以指神性真理的流注,是因为它被称为“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道路”表示流注,因为从一个社群到另一个社群、因而来自主的一切流注都通过在灵界打开的道路进行。由于“日出之地”表示主所在的地方,所以“从日出之地”表示从主。主是天堂的太阳,故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是指爱方面的主(可参看AE 401a-e, 412b, 527节)。“东方”和“日出之地”是指主所在的地方(可参看AE 422节);“王”表示神性真理(AE 29, 31, 553, 625节)。前面提到这些话在最近或最直接的意义上是什么意思,即:好叫一条从迦南地到亚述的道路可以打开,迦南地表示教会的属灵之物,亚述表示教会的理性之物。幼发拉底河将这些地隔开,并形成它们的边界。因此,“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表示来自教会的一条通道;“幼发拉底河的水干了”在这层意义上是指这条通道打开了。
现在要说一说神性真理从主进入人的流注。热和光都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但热是神性良善,光是神性真理。光,也就是神性真理,流入并进入每一位天堂天使,也进入每个世人,并给予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的视觉。因为每个人,就其灵而言,不是就其身体而言,都有接受这光的官能,也就是说,都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随着人的成长,这官能就被打开,并按照秩序,通过知识或科学,以及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而培育和形成他的理性。但热,也就是神性良善,不像光,也就是神性真理那样流入天使或世人。原因在于,人生在各种邪恶中,邪恶带来阻碍或反对。因此,在热,也就是神性良善能流入之前,邪恶必须被移除;邪恶是通过视它们为反对神的罪,并通过祈求主的帮助而避开它们被移除的。因此,人如此接受神性良善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理解神性真理的光。因为神性真理进入一个被改造之人的道路就是意愿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
然而,当一个人没有处于神性良善,而是处于邪恶时,尽管他仍拥有接受光的官能,也就是说,拥有理解神性真理的官能,但只有在他处于与邪恶分离的状态下才可以拥有;他若没有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就没有这种对真理的理解。当一个人只被保持在属于其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没有被保持在属于其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一种分离的状态。但在这种状态下,人没有被改造,因为那时光没有影响他的生活,也就是说,神性真理没有被植入。不过,当人被保持在来自理解力的思维中,同时又被保持在来自意愿的情感中时,他就处于没有分离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不接受光,也就是说,不理解神性真理,除非他同时在意愿的情感上处于神性良善,因为在这种状态下,属于意愿的邪恶和随之而来的属于思维的虚假,都会阻碍并熄灭光。关于人的这两种状态,我们将在下文予以详述。
(关于第六诫续)
由于婚姻之爱在首要本质上是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因而是纯真,所以婚姻之爱也是平安,就是天堂里的天使所拥有的那种平安。正如纯真是一切良善的真正存在,平安则是来自良善的一切快乐的真正存在;因此,它是婚姻伴侣之间的一切喜乐的真正存在。由于一切喜乐都属于爱,而婚姻之爱是天堂所有爱中最基本的爱,所以平安本身主要住在婚姻之爱中。平安是当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纷争和争战止息时,由主与天堂和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产生的内心和灵魂的幸福(可参看AE 365节)。由于婚姻之爱是从这些结合中降下来的,所以这爱的一切快乐是从天上的平安中降下来的,并从这平安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此外,这平安在天堂闪耀出来,就像天堂的幸福从婚姻伴侣的脸上闪耀出来一样,因为他们处于这爱,并出于这爱注视彼此。这从至内层影响爱之快乐,被称为平安的天堂幸福只能被赐予那些能从至内层,因而从内心结合在一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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