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到来。“我看见天开了”表示主的启示和当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298节);由于“白马”表示这一点,并且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故“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之所以是主的到来,是因为圣言的灵义显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祂自己,祂就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通过祂自己开始存在。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马可福音14:61, 62;路加福音9:34-35; 21:27;启示录1:7;使徒行传1:9, 11)
事实上,主说这番话的时候,正与门徒谈论时代的末了,也就是审判之时教会的末期。凡不能越过字义思想的人都以为,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在天上的云彩中。然而,意思不是这样的,而是说,祂要显现在圣言中,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可知(24, 642节);主清楚显现在圣言的灵义中。由此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本身,祂自己就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其一切事物,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独一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而祂是天地独一的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使其变成神性的人身,就是属世人,若非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披上人身,祂就无法荣耀这属世人,或使其变成神性。那时,祂便将自己那自永恒就拥有的神性联结到这人身上。这种联结的实现是藉着被允许加到祂自己所披戴的人身上的试探,其中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同时藉着对圣言一切事的应验。这一切不仅通过对属世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还通过对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圣言的一切事的应验而成就,如前所述,属灵和属天意义上的圣言唯独论述主自己。关于这些问题,相关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那里说得很明白。由于主就是圣言或道,而圣言或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14),圣言或道成了肉身是为了祂能应验它,故显而易见,主出现在“天上的云”中表示主在圣言中的到来。“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参看24, 642节)。所表示的是主在圣言中的显现,这是很明显的,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并且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之道或圣言”,还说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灵义,以及由此所显露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其实就是主的到来。此前基督教界无人知晓的圣言灵义如今被揭示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的奥秘》一书,那里以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一书和《白马》这本小册子全文,以及《天堂的奥秘》中关于圣经的内容;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解读,若离了灵义,哪怕启示录中的一小节,人们也理解不了。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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