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降临。“看见天开了”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和那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一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AR 298节);由于“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而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所以“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是主的降临,因为灵义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主,祂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从祂那里存在,或说唯独源于主。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9:34-35; 21:27; 启示录1:7; 使徒行传1:9, 11)
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就是当审判发生时,祂也说了这话。凡不越过字义思考的人都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驾着天上的云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然而,意思并不是这样,而是说,祂将出现在圣言中,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24, 642节)明显看出来。主明显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从灵义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性真理本身,祂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圣言的全部;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此祂是唯一的天地之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的人身,是属世人身,祂若不通过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接受人身,就不能荣耀这属世人身,或将其变成神性,然后将祂自永恒所拥有的神性与这人身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允许进入祂所取人身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同时通过圣言的一切的应验而实现的;这种应验不仅是圣言在其属世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还是圣言在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如前所述,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圣言唯独论述主。关于这些事,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揭示的。由于主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2, 14),并且圣言成了肉身,是为了祂可以应验它,所以很明显,主在“天上的云”中出现是指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R 24, 642节)。显然,所指的是主出现在圣言中,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的圣言”,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如今圣言的灵义被揭示出来,对此,在基督教界,以前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那里根据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一点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从头到尾,以及那里从《属天的奥秘》中所搜集的关于《圣经》的章节;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这些解释,其中,若没有灵义,甚至连一节经文也无法理解。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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