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降临。“看见天开了”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和那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一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AR 298节);由于“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而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所以“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是主的降临,因为灵义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主,祂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从祂那里存在,或说唯独源于主。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9:34-35; 21:27; 启示录1:7; 使徒行传1:9, 11)
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就是当审判发生时,祂也说了这话。凡不越过字义思考的人都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驾着天上的云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然而,意思并不是这样,而是说,祂将出现在圣言中,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24, 642节)明显看出来。主明显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从灵义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性真理本身,祂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圣言的全部;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此祂是唯一的天地之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的人身,是属世人身,祂若不通过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接受人身,就不能荣耀这属世人身,或将其变成神性,然后将祂自永恒所拥有的神性与这人身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允许进入祂所取人身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同时通过圣言的一切的应验而实现的;这种应验不仅是圣言在其属世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还是圣言在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如前所述,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圣言唯独论述主。关于这些事,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揭示的。由于主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2, 14),并且圣言成了肉身,是为了祂可以应验它,所以很明显,主在“天上的云”中出现是指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R 24, 642节)。显然,所指的是主出现在圣言中,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的圣言”,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如今圣言的灵义被揭示出来,对此,在基督教界,以前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那里根据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一点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从头到尾,以及那里从《属天的奥秘》中所搜集的关于《圣经》的章节;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这些解释,其中,若没有灵义,甚至连一节经文也无法理解。
1070.“他们还没有得国;但他们一时之间,要和兽同得权柄,与王一样”表示对那些没有如此承认主掌管天地的权柄已经被转给人,而是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没有归于教皇法令的人来说。这从“王”、“国”、“一时”的含义清楚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在此是指刚才几节经文所论述的那两个首要真理;“国”是指教会,在此是指被称为巴比伦的教会,在那里,这两个真理被亵渎了;然而,这些真理没有被那些“还没有得国的王”所表示的人亵渎,而是被他们接受。“一时”是指某个部分,因为在圣言中,“时”,与总体和具体的时间一样,表示在事物状态的品质方面的事物;故此处“一时”表示某个部分,因而表示这些人在某种程度上与那个女人,就是淫妇一起掌权。因此,从这一切就产生这层意义:教会的这两个主要真理(即:主掌管天堂和教会,因而掌管人类灵魂以拯救他们的权柄被转给某个人,教皇口中的话具有与圣言同等的权力和神圣性)没有被承认,因而没有被亵渎。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可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要“将自己的权柄给那兽”,这句话表示他们必将神性的神圣性归于圣言;还有“羔羊必与他们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将承认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因而承认对天堂、教会和人类灵魂的统治属于主,不属于教皇。
前面说明,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对主拥有拯救的能力或权柄,圣言是神性的承认和信仰;这两者在哪里不被承认和相信,哪里就没有教会。原因在于,主改造人,赋予他信和爱,圣言则教导人往主那里去,好从祂那里获得信和爱所必须走的道路。除非这两个真理在教会中被承认,否则它就不是一个教会。但为了避免欧洲的教会完全灭亡,主规定,不仅在巴比伦王国之内,而且在巴比伦王国之外,都要有一些社群或团体在作为教会本身的支柱和根基的这两个主要真理上,不与巴比伦人构成一体。在巴比伦之内有那些在法国的人,以及在荷兰、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许多人,他们没有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也没有从圣言那里夺走神性的神圣性,没有将前者和后者都归于某个代牧,这从高卢派教会与罗马教权派之间的斗争明显看出来,这种斗争持续了很长时间,现仍在持续。这些就是本章12–14节经文主要论述的事。由于在巴比伦王国之外,有些教会将拯救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主,无一归于教皇,并承认唯独圣言是神性,完全退出教皇的统治,因而被称为新教徒或更正教和改革宗,所以本章也论述这些人。因为论到他们,经上说“他们必恨这淫妇,使她荒凉赤身,又要吃她的肉,用火将她烧尽”,并且“把他们的国给那兽”(启17:16, 17)。不过,我们稍后会提到这些人。
(关于圣言续)
但由于世人不知道如何理解约翰福音(1:1, 2, 14)中的这句话,即:主是圣言,所以必须进一步予以解释。在教会中,人们知道,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天使和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神,一切真理也是如此。主因是神,故也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就是“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也是“光照一切世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也就是成了世上的一个人的意思。主在世时就是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祂自己在许多经文中教导了这一点,在那里,祂称自己是“光”,还称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祂说,“真理的灵”从祂发出。“真理的灵”就是神性真理。当主变了形像时,祂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它的神性良善;“洁白如光,像雪那样白的衣服”代表它的神性真理。那时与主交谈的“摩西和以利亚”也表示圣言,“摩西”表示历史圣言,“以利亚”表示预言圣言。此外,主受难的一切都代表犹太民族向圣言所施的暴行的种类或性质。主是神性真理,祂也凭这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王”和“天使”,也是“何烈山的磐石”和论及彼得的“磐石”所指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与我们同在的字面上的圣言就是终端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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