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20

820.启19:11

820.启19:11.“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这就是主的降临。“看见天开了”表示来自主的启示和那时的显明,如下文所述。“一匹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AR 298节);由于“一匹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而灵义就是对圣言的内在理解,所以“白马”在此表示灵义。这是主的降临,因为灵义清楚表明,主就是圣言,圣言唯独论述主,祂是天地之神,新教会唯独从祂那里存在,或说唯独源于主。主说: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荣耀、有能力,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17:5; 24:30; 26:64; 马可福音14:61, 62; 路加福音9:34-35; 21:27; 启示录1:7; 使徒行传1:9, 11)
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就是当审判发生时,祂也说了这话。凡不越过字义思考的人都以为,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主将驾着天上的云与众天使并号声一同出现。然而,意思并不是这样,而是说,祂将出现在圣言中,这一点可从前面的解释(AR 24, 642节)明显看出来。主明显出现在圣言的灵义中。从灵义不仅清楚看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神性真理本身,祂是圣言的至内层,因而是圣言的全部;还清楚看出,祂自己就是那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因此祂是唯一的天地之神;此外,祂降世是为了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人身变成神性。
主所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的人身,是属世人身,祂若不通过在自然界的一个童女里面接受人身,就不能荣耀这属世人身,或将其变成神性,然后将祂自永恒所拥有的神性与这人身合一。这种合一是通过允许进入祂所取人身的试探(最后的试探是十字架受难),同时通过圣言的一切的应验而实现的;这种应验不仅是圣言在其属世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还是圣言在其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的一切的应验;如前所述,在属灵和属天意义上,圣言唯独论述主。关于这些事,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所揭示的。由于主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2, 14),并且圣言成了肉身,是为了祂可以应验它,所以很明显,主在“天上的云”中出现是指主在圣言中的降临。“天上的云”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可参看AR 24, 642节)。显然,所指的是主出现在圣言中,因为“白马”表示对圣言的内在理解,经上说,那骑在马上的,名为“神的圣言”,祂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由此明显可知,“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表示主所启示的圣言的灵义,以及由此揭示的对圣言的内在理解。如今圣言的灵义被揭示出来,对此,在基督教界,以前没有人知道,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那里根据灵义解释了摩西五经中的两本书,即《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一点也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26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从头到尾,以及那里从《属天的奥秘》中所搜集的关于《圣经》的章节;此外还可见于对启示录的这些解释,其中,若没有灵义,甚至连一节经文也无法理解。

诠释启示录 #1047

1047.“作地上的

1047.“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这从“母”、“淫乱”、“可憎之物”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母”是指教会,但在此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种宗教说服;“淫乱”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可憎之物”是指亵渎(参看AE 1045节);“地”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3b, 417a, 697,741c, d, 742, 752, 876节)。
(关于亵渎)
亵渎有很多种,最严重的那种是当一个人承认圣言、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并照之生活,后来又否认它们,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时,或者当他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却不否认它们时。这种亵渎会带来良善和虚假,并真理和邪恶的结合和连贯;其结果是,人同时在天堂和地狱;因此,当天堂想要自己的东西,地狱也想要自己的东西,而它们又连贯在一起时,它们就都被带走了。因此,人自己的生命灭亡了,这个人变得像野兽,不断咆哮,被幻想带到各处,就像空中的龙一样;在他的幻想中,碎屑和斑点或糠秕看上去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盘子看上去却像宇宙,等等。
由于这些人不再有任何人类生命了,所以他们不被称为灵人,而是被称为某种亵渎的东西,他们也不被称为“他或她”,而被称为“它”;当他们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枯干或烧过的骸骨。但这种亵渎是罕见的,因为主规定,人不可以进入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生活,除非他能不断被保持在其中,甚至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关于这种亵渎和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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