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2.“但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有一件事要反对他们,就是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而事实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这话之所以说给“以弗所教会”,是因为该教会表示教会中那些首先关注教义真理而非生活的良善,或将教义真理,而非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的人(73节);生活的良善本应放在首位,即首先予以关注;因为人在何种程度上处于生活的良善,就在何种程度上真正处于教义的真理,反过来则不然。原因在于,生活的良善开启心智的内在,内在被开启后,真理就显现在自己的光中,人由此不仅明白,而且热爱。当首先关注教义,或将教义置于首位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真理虽被知晓,却不能从内在被看到,也不能出于属灵的情感被热爱(17节)。每个教会起初无不关注生活的良善,或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将教义的真理置于其次。但随着教会的堕落,它开始将教义的真理置于首位,将生活的良善置于其次,最终在末期唯独关注信,不仅将仁之良善从信分离出去,甚至还忽略将它们。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而事实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每个教会起初都是将生活的良善置于首位。
213.“知道我已经爱你了”表示由此而来的知识,即主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这从“知道”和“爱”的含义清楚可知:“知道”是指知识;“爱”当论及主时,是指祂同在。它表示祂存在于仁爱中,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因为此处论述的是那些处于仁之信的人(参看AE 203节);主存在于人的情感或爱中,因而存在于他灵的生命中,因为正是爱或情感构成他灵的生命;因此,主存在于仁爱中,因为仁爱就是情感本身,或人的属灵之爱;由于主与人同在于仁爱中,所以祂明显不存在于没有仁爱的信仰中;无仁之信不是属灵的,因而不从内在在人里面,亦不构成他的生命,而是在他之外,在记忆中,在由此而来的某种属世思维中。“被爱”当论及主时,表示祂同在,因为爱会带来结合和由此而来的同在;对那爱的人来说,主会进入,教导并引领他,使他也能爱祂,也就是遵行祂的诫命和戒律,因为这就是爱主。主与祂所爱的人同在,遵行祂诫命和戒律的人就是爱祂的,祂自己在约翰福音教导了这一点: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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