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9.“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承认,即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同时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在普遍意义上就是圣言的全部,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全部。“对耶稣的见证”表示主在天上的证明,即:人是祂的,因此,他在天上是那里的众天使当中的一员。此外,由于这种证明只能赐予那些与主结合,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如祂在马太福音(28:18)所教导的,同时照祂的诫命,尤其照十诫生活的人,所以“对耶稣的见证”表示这两件事(参看AR 6, 490节)。这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它是圣言的全部,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全部;因为圣言在普遍意义上只论述主,论述遵行其诫命的生活。正因如此,主就是圣言;事实上,主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唯独论述祂,只教导当如何承认并敬拜祂;这些是圣言的诫命,这些诫命被称为神性真理,人必须照神性真理生活,才能进入与主的结合。圣言唯独论述主,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 8-11, 19-28, 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 98-100节)。这也是主说的,即:
真理的灵,就是圣灵,要为主作见证;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要领受属于主的东西,并宣布它们。(约翰福音15:26; 16:13, 15)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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