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9

819.“因为对耶稣

819.“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承认,即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同时遵行其诫命的生活在普遍意义上就是圣言的全部,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全部。“对耶稣的见证”表示主在天上的证明,即:人是祂的,因此,他在天上是那里的众天使当中的一员。此外,由于这种证明只能赐予那些与主结合,承认祂是天地之神,如祂在马太福音(28:18)所教导的,同时照祂的诫命,尤其照十诫生活的人,所以“对耶稣的见证”表示这两件事(参看AR 6, 490节)。这见证“是预言的灵”表示它是圣言的全部,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全部;因为圣言在普遍意义上只论述主,论述遵行其诫命的生活。正因如此,主就是圣言;事实上,主是圣言,因为圣言来自祂,唯独论述祂,只教导当如何承认并敬拜祂;这些是圣言的诫命,这些诫命被称为神性真理,人必须照神性真理生活,才能进入与主的结合。圣言唯独论述主,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圣言,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7, 8-11, 19-28, 37-4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 98-100节)。这也是主说的,即:
真理的灵,就是圣灵,要为主作见证;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要领受属于主的东西,并宣布它们。(约翰福音15:26; 16:13, 15)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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