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不可崇拜并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只是他们如兄弟般与世人、与那些敬拜主的人相联系,因而与那些单单崇拜主的人在一起。“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唯有主被崇拜和祈求。“我和你并你那些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表示神性之物丝毫不属于天使,只是天使如兄弟般与世人相联系。“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他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和照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结合。“为耶稣作见证”就表示这一点,对此,可参看下面的内容。天使并不比世人优越,而是与世人同等,因此他们和世人一样,同是主的仆人;这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在世上生而为人,他们无一直接受造,这一点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记载和说明的事明显可知。诚然,天使在智慧上胜过世人,但那是因为他们处于属灵的状态,因而生活在天堂之光中,不像世人那样处于属世的状态,因而生活在尘世之光中。不过,天使越智慧超群,就越承认他并不在世人之上,而是和他们一样。也正因如此,人与天使没有结合,只是与他们有联系。唯独与主才有结合。至于如何通过圣言实现与主的结合,与天使的联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会之圣经篇》(62-69节)。
984.“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主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这从“亵渎”和“神之名”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是指歪曲神性真理,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参看AE 778节);“神之名”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圣言(参看AE 962节)。因此,“就亵渎神之名”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天上的神性真理。关于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摧毁圣言所包含的天上的神性真理,可参看前文(AE 778, 888, 914, 916末尾, 950节)。
(关于第六诫续)
人如此被造是为了可以成为属灵和属天之爱,由此成为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属灵之爱,也就是对真理的爱,是神的形像;属天之爱,也就是对良善的爱,是神的样式。在第三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样式;在第二层天堂,所有天使都是神的形像。人只有通过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才能成为爱,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或样式;因为良善与真理从至内在彼此相爱,并且热切地渴望合而为一。原因在于,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合一地从主发出;因此,它们必须在一位天堂天使和一个教会之人里面合一。这种合一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合而为一的婚姻,是决无可能的,因为如前所述,男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真理的理解,从而成为真理,女人被造是为了成为对良善的情感,从而成为良善。因此,在他们里面,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是可能的。因为从该结合降下来的婚姻之爱是最十足的媒介,人通过这个媒介成为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或样式。事实上,从主处于婚姻之爱的两个婚姻伴侣从心里,因而从至内在相互和互惠地相爱;因此,他们虽表面上是两个,实际上却是一个,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这好比眼睛,眼睛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视觉上是一个;这也好比耳朵,耳朵在器官上是两个,但在听觉上是一个;手臂和脚也是如此,在肢体上是两个,但在功用上是一个,手臂在行动上是一个,脚在行走上是一个。身体的其它成双成对的部位也一样。它们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右侧的器官或肢体与良善有关,左侧的器官或肢体与真理有关。拥有真正的婚姻之爱的丈夫和妻子也是如此;他们在身体上是两个,但在生命上是一个。因此,在天堂,两个婚姻伴侣被称为一位天使,而不是两位天使。这一切清楚表明,人通过婚姻变成这爱的一个形式,因而变成一个天堂的形式,也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
人生在对邪恶和虚假的爱中,这爱是通奸之爱;若不通过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通奸之爱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灵之爱,也就是神的形像,更无法转化和改变为属天之爱,也就是神的样式;若不通过两个心智和两个身体的婚姻,则无法完全转化。由此清楚可知,为何婚姻是属天堂的,通奸是属地狱的;因为婚姻是天堂的一个形像,真正的婚姻之爱是主的一个形像;而通奸是地狱的一个形像,通奸之爱是魔鬼的一个形像。此外,在灵界,婚姻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位天使,通奸之爱在形式上显现为一个魔鬼。读者,请把这一切珍藏在你里面,等你死后作为一个灵-人生活时,问问这是不是真的,你就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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