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8.启19:10.“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不可崇拜并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神性之物;只是他们如兄弟般与世人、与那些敬拜主的人相联系,因而与那些单单崇拜主的人在一起。“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唯有主被崇拜和祈求。“我和你并你那些弟兄同是作仆人的”表示神性之物丝毫不属于天使,只是天使如兄弟般与世人相联系。“为耶稣作见证”表示他以同样的方式通过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和照其诫命的生活而与主结合。“为耶稣作见证”就表示这一点,对此,可参看下面的内容。天使并不比世人优越,而是与世人同等,因此他们和世人一样,同是主的仆人;这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在世上生而为人,他们无一直接受造,这一点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所记载和说明的事明显可知。诚然,天使在智慧上胜过世人,但那是因为他们处于属灵的状态,因而生活在天堂之光中,不像世人那样处于属世的状态,因而生活在尘世之光中。不过,天使越智慧超群,就越承认他并不在世人之上,而是和他们一样。也正因如此,人与天使没有结合,只是与他们有联系。唯独与主才有结合。至于如何通过圣言实现与主的结合,与天使的联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会之圣经篇》(62-69节)。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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