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6

816.启19:9.

816.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从天上差给约翰的天使,与他谈论主的新教会,声称世间将得以知道,那些接受属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正是从天上差给约翰的天使跟他说这些事,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即:约翰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而这位天使则回应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所以当拜的是神,不是他。约翰先前所听到的来自天堂本身,是许多天使通过主一起说的,这一点从之前的5-7节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那里说“有声音从宝座出来”,因而听上去“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论到他们,经上说“我们要欢喜快乐”。这些用的都是复数,但现在用的是单数,因而差给约翰的是一位天使。
不过,我要说明天使与世人说话时是何情形。他们从未从天上与他说话,从天上所听到的声音是由主那里经由天堂而来的。不过,当天使蒙允许与某个人说话时,他们便从自己的社群当中差遣一个离此人很近的一位天使;他们通过这位天使与此人说话。被差遣的这一位便是众多天使的主体或渠道,现在与约翰说话的,正是这样的一个主体或渠道。这样做是为了能在世上宣告:整个天堂皆承认,唯独主是天上的神,唯独祂当受崇拜;还有,主将在地上,如在众天堂那样建立新教会;因为主首先在众天堂建立一个教会,然后通过天堂在地上建立。这就是这些话所蕴含的奥秘。
现在解释一下。“写”表示叫他能将这一切传给后世子孙,以作纪念(39, 63, 639节);在此表示叫他能使这些事为人所知;这一点以“写”来表示。“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接受属新教会事物的人拥有永生;经上称拥有永生的人是“有福”的(639节);“羔羊之婚筵”表示新教会,它与主结合,如前所述(812节);“被请的”是指所有接受者(744节);事实上,所有人都被请或呼召了;但那些不接受的人拒绝这种呼召。
至于被称为“羔羊之婚筵”,是因为这事是在教会的末后状态下发生的,这种末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或傍晚;晚餐在晚上举行。但新教会的初始状态被称为“早晨”。“晚上”人被呼召到教会;当被召的人出现时,“早晨”便来临。教会的末后状态被称为“晚上”和“夜间”(evening和night),教会的初始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参看151节)。当主前往耶路撒冷受难时,正是犹太教会的末后状态,也就是晚上,因此那时主与门徒共进晚餐并设立圣餐;这就是它被称为圣餐的由来;若悔改后直接靠近主的话,通过圣餐还能实现主与教会之人的结合,或婚姻;否则,只有实现临在,而非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晚餐”和“进晚餐”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