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6

816.启19:9.

816.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一位天使从天堂被派给约翰,并与他谈论主的新教会,说,地上的人得以知道,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正是从天堂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对他说这些话,这一点可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约翰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而这位天使回答说,他和约翰同是作仆人的;因此,不可崇拜他,而是要崇拜神。约翰所听到的之前的话来自天堂本身,是许多天使从主一起说的,这一点从启19:5-7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声音从宝座出来”,因而听上去“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经上论到他们说“让我们欢乐鼓舞。”这些话是复数,但现在这话是单数,因而是由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说的。
但我要说明当天使与人说话时,情况是怎样的。他们从来不从天堂与他说话;从天堂听到的声音通过天堂来自主。不过,当天使们得以与一个人说话时,他们就从他们的社群中派出一位离这个人很近的天使;他们通过这位天使与他说话。被派遣的这位天使是许多天使的使臣,现在与约翰说话的,正是这样一个使臣。这样做是为了可以在地上宣告:整个天堂都承认,唯独主是天堂之神,唯独祂要被崇拜;而且主将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正如它在天堂被建立一样;因为主首先在天堂建立一个教会,然后通过天堂在地上建立一个教会。这就是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奥秘。
现在来解释一下。“写”表示为叫他可以将这一切留给后人作为纪念(AR 39, 63, 639节),在此表示为叫他可以把这些事公之于众;“写”是指这一点。“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那些拥有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了”(AR 639节)。“羔羊之婚筵”表示新教会,它与主结合,如前所述(AR 812节)。“凡被请的”是指所有接受的人(AR 744节)。事实上,所有人都被邀请或呼召;但那些不接受的人拒绝这种呼召或邀请。
这种结合被称为“羔羊之婚筵”,因为它是在教会的最后状态下发生的,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晚餐在晚上举行;但新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早晨。人在晚上被呼召到教会;当被呼召的人在场时,早晨就到来了。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和“黑夜”,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可参看AR 151节)。由于当主从耶路撒冷去受难时,这是犹太教会的最后状态,因而是晚上,所以那时主与门徒共进晚餐,并设立圣餐;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圣餐;如果教会之人悔改后直接靠近主,那么主与他的结合或婚姻也通过圣餐实现;否则,只能实现同在,不能实现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晚餐”和“吃晚餐”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1116

1116.“用她调和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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