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6.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一位天使从天堂被派给约翰,并与他谈论主的新教会,说,地上的人得以知道,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正是从天堂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对他说这些话,这一点可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约翰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而这位天使回答说,他和约翰同是作仆人的;因此,不可崇拜他,而是要崇拜神。约翰所听到的之前的话来自天堂本身,是许多天使从主一起说的,这一点从启19:5-7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声音从宝座出来”,因而听上去“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经上论到他们说“让我们欢乐鼓舞。”这些话是复数,但现在这话是单数,因而是由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说的。
但我要说明当天使与人说话时,情况是怎样的。他们从来不从天堂与他说话;从天堂听到的声音通过天堂来自主。不过,当天使们得以与一个人说话时,他们就从他们的社群中派出一位离这个人很近的天使;他们通过这位天使与他说话。被派遣的这位天使是许多天使的使臣,现在与约翰说话的,正是这样一个使臣。这样做是为了可以在地上宣告:整个天堂都承认,唯独主是天堂之神,唯独祂要被崇拜;而且主将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正如它在天堂被建立一样;因为主首先在天堂建立一个教会,然后通过天堂在地上建立一个教会。这就是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奥秘。
现在来解释一下。“写”表示为叫他可以将这一切留给后人作为纪念(AR 39, 63, 639节),在此表示为叫他可以把这些事公之于众;“写”是指这一点。“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那些拥有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了”(AR 639节)。“羔羊之婚筵”表示新教会,它与主结合,如前所述(AR 812节)。“凡被请的”是指所有接受的人(AR 744节)。事实上,所有人都被邀请或呼召;但那些不接受的人拒绝这种呼召或邀请。
这种结合被称为“羔羊之婚筵”,因为它是在教会的最后状态下发生的,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晚餐在晚上举行;但新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早晨。人在晚上被呼召到教会;当被呼召的人在场时,早晨就到来了。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和“黑夜”,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可参看AR 151节)。由于当主从耶路撒冷去受难时,这是犹太教会的最后状态,因而是晚上,所以那时主与门徒共进晚餐,并设立圣餐;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圣餐;如果教会之人悔改后直接靠近主,那么主与他的结合或婚姻也通过圣餐实现;否则,只能实现同在,不能实现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晚餐”和“吃晚餐”表示什么。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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