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6

816.启19:9.

816.启19:9.“天使对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一位天使从天堂被派给约翰,并与他谈论主的新教会,说,地上的人得以知道,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正是从天堂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对他说这些话,这一点可从下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约翰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而这位天使回答说,他和约翰同是作仆人的;因此,不可崇拜他,而是要崇拜神。约翰所听到的之前的话来自天堂本身,是许多天使从主一起说的,这一点从启19:5-7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有声音从宝座出来”,因而听上去“好像一大群人的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又像大雷的声音”,经上论到他们说“让我们欢乐鼓舞。”这些话是复数,但现在这话是单数,因而是由被派给约翰的一位天使说的。
但我要说明当天使与人说话时,情况是怎样的。他们从来不从天堂与他说话;从天堂听到的声音通过天堂来自主。不过,当天使们得以与一个人说话时,他们就从他们的社群中派出一位离这个人很近的天使;他们通过这位天使与他说话。被派遣的这位天使是许多天使的使臣,现在与约翰说话的,正是这样一个使臣。这样做是为了可以在地上宣告:整个天堂都承认,唯独主是天堂之神,唯独祂要被崇拜;而且主将在地上建立一个新教会,正如它在天堂被建立一样;因为主首先在天堂建立一个教会,然后通过天堂在地上建立一个教会。这就是包含在这些话中的奥秘。
现在来解释一下。“写”表示为叫他可以将这一切留给后人作为纪念(AR 39, 63, 639节),在此表示为叫他可以把这些事公之于众;“写”是指这一点。“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表示那些接受属于新教会的事物之人拥有永生。那些拥有永生的人被称为“有福了”(AR 639节)。“羔羊之婚筵”表示新教会,它与主结合,如前所述(AR 812节)。“凡被请的”是指所有接受的人(AR 744节)。事实上,所有人都被邀请或呼召;但那些不接受的人拒绝这种呼召或邀请。
这种结合被称为“羔羊之婚筵”,因为它是在教会的最后状态下发生的,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晚餐在晚上举行;但新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早晨。人在晚上被呼召到教会;当被呼召的人在场时,早晨就到来了。教会的最后状态被称为“晚上”和“黑夜”,教会的最初状态被称为“黎明”和“早晨”(可参看AR 151节)。由于当主从耶路撒冷去受难时,这是犹太教会的最后状态,因而是晚上,所以那时主与门徒共进晚餐,并设立圣餐;这就是为何它被称为圣餐;如果教会之人悔改后直接靠近主,那么主与他的结合或婚姻也通过圣餐实现;否则,只能实现同在,不能实现结合。由此明显可知,在圣言的其它地方,“晚餐”和“吃晚餐”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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