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5.“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如刚才所述(AR 814节)。“义行”表示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AR 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AR 173, 586节)。“义行”是指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在属世意义上,凡照着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正确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只有照着神性律法正确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人若以为自己是义人,因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当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不能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天上的天使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越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他们所穿的衣服看起来就越明亮;原因在于,他们享有更明亮的光。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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