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12.启19:7.“让我们欢乐鼓舞,让我们将荣耀归给祂,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因而对主的荣耀,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欢乐鼓舞”表示灵魂和内心的喜乐。灵魂的喜乐是理解力的喜乐,或出于信之真理的喜乐;内心的喜乐是意愿的喜乐,或出于爱之良善的喜乐。经上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在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AR 373, 689节)。“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称谢一切真理都来自主(AR 629节),以及承认主是天地之神(AR 693节),故在此表示荣耀,因为这涉及这两者,即这两个承认。“因为羔羊的婚期到了”表示因为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是可能的。所表示的可能是这一点,故经上说“羔羊”;“羔羊”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R 269, 291节)。
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这几乎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在改革宗的基督教界,众所周知,教会因主与它的婚姻而为一个教会;事实上,主被称为葡萄园的主,教会是葡萄园;主也被为新郎和丈夫,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可参看AR 797节)。显然,当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时,主与教会的完全婚姻才有可能;因为那时,父神与祂被承认为一,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当承认这一点时,就不是为了子而靠近父;但那时,主自己被靠近,父神通过祂被靠近;因为父在主里面,如同灵魂在身体里面,如前所述。在主的人身被承认是神性之前,主与教会的确有一个婚姻;但这婚姻只在那些靠近主,思想祂的神性,根本没有思想祂的人身是不是神性的人里面。在信仰上内心简单的人会这样做;而学识渊博的人很少有这样做的。此外,一个妻子不能有三个丈夫,一个身体也不能有三个灵魂;因此,除非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位神就是主,否则没有婚姻。
从这时候起,该婚姻才有可能发生,因为直到在灵界,巴比伦人通过最后的审判被分离之后,这种婚姻才完全可能;那些信奉唯信的非利士人或改革宗信徒,也是如此;由于前面论述了他们的分离,所以我们说:“从现在开始或从今以后。”教会与主有一个婚姻,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和婚礼之子同在的时候,他们不能哀恸。(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
又: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人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14)
又:
天国好比十个童女,出去迎接新郎;其中五个准备好了,与新郎一起去赴婚筵。(马太福音25:1-12)
此处,主是指祂自己,这一点从接下来第13节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说:
你们要警醒,因为人子来的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马太福音25:13)
另一处:
你们腰里要束上带,蜡烛也要发光,自己好像仆人等候主人从婚筵上回来。(路加福音12:35, 36)
1206.启19:4.“那二十四位长老与四活物就俯伏”表示高层天堂天使内心的谦卑。这从“俯伏”、“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的含义清楚可知:“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二十四位长老”和“四活物”是指高层天堂和那里的天使(参看AE 313, 322, 362, 462节)。“俯伏”是指内心的谦卑,因为双膝跪地和脸伏于地是对应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谦卑的动作;有些动作自然地对应于每一种情感,当人进入相对应的情感时,他自动做出这些动作。但只有那些还没有学会伪装自己所陌生的情感之人才能理解这一点;而那些已经学会伪装的人会采取自己的某些表达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表现内心的情感,尽管它们根本不是发自内心。这些人也能在神面前俯伏,但那纯粹是伪装的动作。提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神面前“俯伏”是指出于被称为内心谦卑的至内在情感行动;这种情感先于崇拜或敬拜,也就是嘴上的行动。
(关于植物的生命续)
(1)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其原因在于,任何事物若不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因而最终从本身是和存在,或说存在和出现的那一位,也就是神那里,就不能存在。因此,神被称为存在和出现,因存在而被称为耶,因祂自己里面的存在和出现而被称为耶和华。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无法出现,或不能存在,因为任何事物若没有一个灵魂,是不可能的,作为本质的一切都被称为灵魂。凡没有一个本质在自己里面的东西,都不存在,它是一个非实体,因为它没有能从中出现或获得出现的存在。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从中存在的本质是属灵的,因为这本质拥有神性存在在自己里面,也拥有神性力量,即作用的力量,创造的力量和形成的力量,这从接下来的内容明显看出来。此外,这本质可称为灵魂,因为一切属灵之物都是活的;当活物作用于非活物时,例如作用于属世之物时,活物就会使非活物要么可以说似乎从它自己那里活着,要么从它那里获得某种生命的表象;前者适用于动物,后者适用于植物。
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就不存在,因为没有一个原因,就不可能产生结果。凡存在于结果中的东西,或凡以结果的形式存在的东西都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不来自一个原因,或从一个原因发出的东西是分离的。自然界就是这种情况;它的一切细微和最细微的部分都是来自一个原因的结果,这个原因是在先的,内在的,比结果更优越,并直接从神发出。由于有一个灵界存在,这灵界是在先的,内在的,比自然界更优越,所以属于灵界的一切都是原因,属于自然界的一切都是结果。甚至在自然界,一个事物也要按照一个发展过程从另一个事物那里存在,但这是通过从灵界发出的原因来完成的,因为结果的原因在哪里,哪里也会找到产生结果的原因;每个结果都会在一个连续次序中成为一个有效原因,甚至直到终端或最低层,就是有效力量停止的地方。但这一过程是靠属灵之物不断实现的,这力量唯独存在于属灵之物中;因此,这就是“自然界的任何事物若不从属灵之物那里并通过这属灵之物,就不存在”的意思。
自然界有两个间接原因,那里的一切结果,也就是一切产生和形成,都通过这两个间接原因完成或发生。这两个间接原因就是光和热。光修改物质,热驱动它们,或促使它们行动,在每种情况下,能力都从太阳在它们里面的存在中发出。显为光,或被视为光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自创造时所拥有的形式而产生这个事物或粒子的一切力量或物质的活性,这就是修改。被感知为热的太阳的存在照着每一个事物或每个粒子的形式,通过将这个事物或粒子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或努力召唤到行动中,或说通过驱动它自创造时就拥有的驱动力而使它膨胀,并产生一种活跃和有效的力量。这种驱动力通过热变成一种力量,这种力量甚至在自然界最微小的形式中也很活跃;该驱动力就来自在它们里面起作用,并作用于它们的属灵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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