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他们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指用来敬拜祂的一切。由于祂在教会照着教义被敬拜,所以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在普遍意义上是指宗教的一切。耶和华的“名”是指这些事物,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其它名字不会被赋予,而神的品质就是用来敬拜祂的一切。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种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里面并没有敬拜和宗教的任何东西。

因此,人若牢记“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无论它出现在圣言的哪个地方,凭自己就会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称谢耶和华,求告祂的名。 (以赛亚书12:4)

又: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望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又:

他从日出之地求告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玛拉基书: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撕裂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弥迦书:

众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我形成了他。 (以赛亚书43:7)

申命记: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申命记5:11)

又:

他们要在一个地方敬拜耶和华,祂要在那里立祂的名。(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 除此之外的其它许多地方)

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仅仅是“名”?

在新约中,主的“名”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马太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众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又: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又: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又:

有许多人相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又:

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又:

相信的人会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马太福音:

奉主名来的,当受祝福。(马太福音21:9; 23:39; 路加福音13:35; 19:38)

在其人身方面的主也是父的名,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马太福音: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 出埃及记23:20-21; 耶利米书23:6; 弥迦书5:4)

用于其他人的“名”表示敬拜的品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又: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和其它地方)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示为自己获得并教导属于宗教及其教义的事物的钻研和努力。


诠释启示录 #1013

1013.“就有大声

1013.“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从“大声音”、“殿”、“宝座”和“成了”的含义清楚可知:“大声音”是指显现;“殿”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天堂,一切显现都通过神性真理实现(参看AE 220, 391c,e, 915节);“宝座”是指在审判方面的主所在的地方(参看AE 253, 267, 462, 477节);“成了”是指结束了,也就是说,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因而不再有任何教会,因为一切都被摧毁了。这一切清楚表明,“就有大声音从天上殿中的宝座上出来,说,成了”表示由主那里从天堂出来的显现,即:结局或完结到了,因而最后的审判即将来临。这话是在“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之后说的,“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人思维的一切都背离了天堂,因而不再有教会之人与天堂的任何交流;当这种交流中断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到来。因为只要天堂与教会有交流,一切事物都被联系在一起;但当交流灭亡时,这就像当房子下面的地基被除去时,房子就会倒塌一样。然而,那时主会建一座新房子来取代它;房子就是教会。

(关于第七诫续)

由于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恨主,从而恨天堂,因为他们反对良善和真理,所以地狱是谋杀本身,或谋杀的起源。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人从主那里通过对良善和真理的接受而为人;因此,摧毁良善和真理就是摧毁人性本身,因而就是杀人。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是这样,世人还不知道这一点,因为对那些属于地狱,因而死后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对良善和真理的仇恨,也没有对天堂的仇恨,更没有对主的仇恨。事实上,每个人活在世上时都处于外在;这些外在从小就被教导并学习假冒诚实和礼貌,公义和公平,良善和真理。然而,仇恨却隐藏在他们的灵里,这仇恨与他们生活的邪恶程度相当。由于仇恨在灵里,所以当外在被抛弃时,如死后的情形,它就会爆发出来。

对所有处于良善之人的这种地狱般的仇恨是致命的仇恨,因为它是对主的仇恨。这一点从他们作恶时的快乐看得尤其明显,这种快乐在程度上超过其它一切快乐,因为它是一股火,燃烧着摧毁灵魂的欲望。此外,已经查明,这种快乐不是来自对他们试图摧毁之人的仇恨,而是来自对主自己的仇恨。由于人从主那里而为人,来自主的人性是良善和真理,并且那些在地狱里的人都出于对主的仇恨而急于杀死这人性,也就是杀死良善和真理,所以可推知,地狱是谋杀本身的源头,或说谋杀本身从地狱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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