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1

81.“曾为我的名劳

81.“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获取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在圣言中,耶和华或主的“名”不是指祂的名字,而是藉以敬拜祂的一切事物。又因祂照着教会的教义而被敬拜,故祂的“名”是指教义的一切事物,从普遍意义上说,是指宗教信仰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耶和华的“名”所表示的,因为在天堂,除了涉及人品质的名字外,不会赋予其它名字,而神的品质就是祂藉以被敬拜的一切事物。人若不知道圣言中的“名”具有这样的含义,就只能理解为名字;而唯独名字其实没有丝毫敬拜和宗教信仰可言。
因此,人若牢记凡出现在圣言中的“耶和华的名”的这种含义,自己就能理解它在以下经文中的意思:
在那日,你们要说,当告明耶和华,呼求祂的名。?(以赛亚书12:4)
耶和华啊,我们等候你:我们灵魂的渴慕就是你的名,我们只提你的名。(以赛亚书26:8, 13)
他从日出之地呼求我的名。(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在各处都有人向我的名烧香,因为我的名在列族中必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你们对我的名嗤之以鼻,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凡称为我名下的人,就是我为自己的荣耀创造的,是我所作成的。?(以赛亚书43:7)
不可妄称你神的名;因为妄称祂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申命记5:11)
他们要在耶和华立祂名的地方敬拜祂。(申命记12:5, 11, 13-14, 18; 16:2, 6, 11, 15-16等)
谁看不出,这些经文中的“名”并非单单指名字?
人同样能自己理解新新约中主的“名”是什么意思,如以下经文:
耶稣说,你们要为我的名被所有人恨恶。(马太福音10:22; 24:9-10)
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哪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和永生。(马太福音19:29)
凡接待祂的,凡信祂名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有许多人信了祂的名。(约翰福音2:23)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他们信了,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马太福音21:9; 23:39;路加福音13:35; 19:38)
主的人身也是父的名,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约翰福音12:28)
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马太福音6:9;以及出埃及记23:20-21;耶利米书23:6;弥迦书5:4)
其他人的“名”也指敬拜的品质,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
羊的牧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10:3)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启示录3:4)
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等)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表他们钻研并努力为自己获取,以及教导属于宗教信仰及其教义的事物。

最后的审判 #60

60.⑸他们如何被摧

60.⑸他们如何被摧毁,他们的住处如何变成荒场。我在此简要描述这一点,《揭秘启示录》一书将有详述。没有人能知道此处所论述的巴比伦被摧毁了,除非有人亲眼看见这事发生。我蒙允许看见对所有人,尤其对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实现的。因此,我会描述这一切。我获得这种许可,主要是为了向世人揭示:启示录中所预言的一切都是神所启示的,这是一本圣言的预言书。因为若不向世人揭示这一点,同时揭示包含在它的细节,如同包含在旧约先知书的细节中的内义,这本书可能会因无法理解而遭到弃绝。这会导致如此的怀疑,以至于它的内容会被认为不值得相信,并且最后的审判不会真的发生;属巴比伦者比其他人更不信。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主乐意让我作见证人。但关于临到属巴比伦者的最后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我无法在此陈述我所看到的一切,因为这足以填满一整卷书。我在此只能讲述一些大体情况,细节则留待《揭秘启示录》一书。由于巴比伦人定居并分散于灵界的许多地区,并在那里的所有方位上都形成自己的社群,如前所示(58节),所以我会描述他们是如何在各个方位上分别被摧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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