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06.“并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在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 表示因向主的敬拜者的灵魂施加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这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AR 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主的敬拜者施暴。他们通过把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经上论到主说,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就好像是祂出于报复或报仇而如此行;但这仍不是出于报复或报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愤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于主(参看AR 525, 635, 658, 673节)。当恶人与善人分离,并被扔进地狱时,如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的情形,发怒和报仇就论及主;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也被称为“报仇之日”;并不是说主发怒和报仇,而是说恶人向主发怒,对祂充满报复。这就像犯罪分子在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一样;但法律不发怒,法官也不报复。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复仇)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以赛亚书: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我救赎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经上论述了主和最后的审判。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的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又: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必来施行神的报应,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35:4)
路加福音: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要使经上所写的一切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经上论述了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时代的完结。以赛亚书: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宣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61:1, 2)
耶利米书: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复仇呢?(耶利米书5:9, 29)
以赛亚书:
我要向巴别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利米书: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别,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51:11, 36)
申命记:
你们列族,祂的百姓啊,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应祂的敌人,赎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32:43)
62. 必须记住:对立物的概念完全不同于相关物的概念,因为对立物是指在内在事物之外并与内在事物相对立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存在,与前者反向而行的另一个事物出现时,一种对立就产生了。如两个反向旋转的轮子,或相互对抗的两股水流。而相关物则属于众多不同元素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如女王胸饰中各种颜色的宝石,或为了赏心悦目而被编织成花环的各种颜色的花朵。因此,这些对立面,即善的与恶的,真的与假的,因而天堂与地狱,都有相关物,地狱的一切相关物都是天堂相关物的对立面。既然神通过祂所在的秩序直觉、看见并知道天堂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地狱的一切相关物(这从前面所述可推知),那么清楚可知,神在地狱如在天堂那样是全知的,在世人中同样是全知的。因此,神通过祂自己所在的良善与真理直觉、看见并知道世人的邪恶与虚假,这些良善与真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祂自己。因为祂说:
我若升到天上,祢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祢也在那里。(诗篇139:8)
还有:
他们虽然挖透阴间,我的手必取出他们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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