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启1: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表示那些照着新耶路撒冷的教义生活的人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有福的”在此是指一个就灵而言在天堂的人;他活在世上时就以这种方式在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中,因为就灵而言,他在天堂。“预言的话”只是指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因为“先知”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因而在此表示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教义;“预言”所表相同。“读,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渴望知道这教义,转向并实行它里面的事,简言之,就是照之生活。显然,那些只读和听约翰所看到的东西,或只把它们保存在记忆里的人不是有福的(参看AR 944节)。
“先知”和“预言”之所以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是因为圣言是通过先知来写的,在天堂,人是照着他的职业和职能被看待的。圣言所提到的每个人、灵人和天使也都是如此。因此,当经上提到一个先知时,要把他理解为教义方面的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因为先知的职能就是写下并教导圣言。正因如此,主因是圣言本身而被称为“先知”(申命记18:15-20; 马太福音13:57; 21:11; 路加福音13:33)。为说明“先知”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我们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推断出这一点。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迷惑许多人。假基督和假先知将出现,如果可能,他们甚至要使选民误入歧途。(马太福音24:11, 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现在,这时出现的,不是假先知,而是教义的虚假。
同一福音书: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赏赐;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必得义人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是指接受教义的真理,因为它是真的;“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是指为了良善而接受良善;“得赏赐”是指照着接受而得救。显然,没有人因以先知或义人的名接待一位先知或义人而得赏赐或得救。若不知道“先知”和“义人”表示什么,任何人都无法理解这些话,也无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
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2)
“门徒”是指仁,同时指来自主的信。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一切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约珥书2:28)
这话论及主将建立的教会,他们在这教会中不是要说预言,而是要接受教义,这就是“预言”。马太福音:
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谁看不出,他们不会说他们发过预言,而是说他们知道并教导教会的教义?启示录:
审判死人、赏赐众先知的时候到了。(启示录11:18)
另一处:
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欢喜,因为神已经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显然,得赏赐的,不只是先知,在最后审判的时候,欢喜的,也不只是众先知和使徒,而是所有接受教义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因此,“使徒”和“先知”是指这些人。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使你作法老的神,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出埃及记7:1)
“神”在此是指就接受而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天使也被称为“神”,“先知”是指一个教导和谈论它的人。正因如此,亚伦在此被称为“先知”。其它地方的“先知”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律法必不从祭司那里灭没,话也不从先知那里灭没。(耶利米书18:18)
同一先知书:
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16)
又:
先知必成为风,话也不在他们里面。(耶利米书5:13)
以赛亚书: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在审判时跌倒。(以赛亚书28:7)
弥迦书:
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这些经文中,“先知”和“祭司”在灵义上不是指先知和祭司,而是指整个教会;“先知”是指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祭司”是指生活良善方面的教会,这两者都被摧毁了。天上的天使就是这样来理解这些事物的,而世人是照字义来理解它们的。先知代表教义方面的教会状态,主代表圣言本身方面的教会状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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