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启1: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表示那些照着新耶路撒冷的教义生活的人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有福的”在此是指一个就灵而言在天堂的人;他活在世上时就以这种方式在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中,因为就灵而言,他在天堂。“预言的话”只是指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因为“先知”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因而在此表示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教义;“预言”所表相同。“读,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渴望知道这教义,转向并实行它里面的事,简言之,就是照之生活。显然,那些只读和听约翰所看到的东西,或只把它们保存在记忆里的人不是有福的(参看AR 944节)。
“先知”和“预言”之所以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是因为圣言是通过先知来写的,在天堂,人是照着他的职业和职能被看待的。圣言所提到的每个人、灵人和天使也都是如此。因此,当经上提到一个先知时,要把他理解为教义方面的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因为先知的职能就是写下并教导圣言。正因如此,主因是圣言本身而被称为“先知”(申命记18:15-20; 马太福音13:57; 21:11; 路加福音13:33)。为说明“先知”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我们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推断出这一点。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迷惑许多人。假基督和假先知将出现,如果可能,他们甚至要使选民误入歧途。(马太福音24:11, 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现在,这时出现的,不是假先知,而是教义的虚假。
同一福音书: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赏赐;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必得义人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是指接受教义的真理,因为它是真的;“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是指为了良善而接受良善;“得赏赐”是指照着接受而得救。显然,没有人因以先知或义人的名接待一位先知或义人而得赏赐或得救。若不知道“先知”和“义人”表示什么,任何人都无法理解这些话,也无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
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2)
“门徒”是指仁,同时指来自主的信。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一切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约珥书2:28)
这话论及主将建立的教会,他们在这教会中不是要说预言,而是要接受教义,这就是“预言”。马太福音:
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谁看不出,他们不会说他们发过预言,而是说他们知道并教导教会的教义?启示录:
审判死人、赏赐众先知的时候到了。(启示录11:18)
另一处:
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欢喜,因为神已经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显然,得赏赐的,不只是先知,在最后审判的时候,欢喜的,也不只是众先知和使徒,而是所有接受教义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因此,“使徒”和“先知”是指这些人。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使你作法老的神,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出埃及记7:1)
“神”在此是指就接受而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天使也被称为“神”,“先知”是指一个教导和谈论它的人。正因如此,亚伦在此被称为“先知”。其它地方的“先知”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律法必不从祭司那里灭没,话也不从先知那里灭没。(耶利米书18:18)
同一先知书:
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16)
又:
先知必成为风,话也不在他们里面。(耶利米书5:13)
以赛亚书: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在审判时跌倒。(以赛亚书28:7)
弥迦书:
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这些经文中,“先知”和“祭司”在灵义上不是指先知和祭司,而是指整个教会;“先知”是指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祭司”是指生活良善方面的教会,这两者都被摧毁了。天上的天使就是这样来理解这些事物的,而世人是照字义来理解它们的。先知代表教义方面的教会状态,主代表圣言本身方面的教会状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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