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

8.启1:3.“读的

8.启1: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表示那些照着新耶路撒冷的教义生活的人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有福的”在此是指一个就灵而言在天堂的人;他活在世上时就以这种方式在与天堂天使的团契或共融中,因为就灵而言,他在天堂。“预言的话”只是指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因为“先知”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因而在此表示新教会,即新耶路撒冷的教义;“预言”所表相同。“读,听见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表示渴望知道这教义,转向并实行它里面的事,简言之,就是照之生活。显然,那些只读和听约翰所看到的东西,或只把它们保存在记忆里的人不是有福的(参看AR 944节)。

“先知”和“预言”之所以表示源于圣言的教会教义,是因为圣言是通过先知来写的,在天堂,人是照着他的职业和职能被看待的。圣言所提到的每个人、灵人和天使也都是如此。因此,当经上提到一个先知时,要把他理解为教义方面的圣言,或取自圣言的教义,因为先知的职能就是写下并教导圣言。正因如此,主因是圣言本身而被称为“先知”(申命记18:15-20; 马太福音13:57; 21:11; 路加福音13:33)。为说明“先知”是指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我们要引用一些经文,从中可以推断出这一点。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有许多假先知起来,迷惑许多人。假基督和假先知将出现,如果可能,他们甚至要使选民误入歧途。(马太福音24:11, 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就是现在,这时出现的,不是假先知,而是教义的虚假。

同一福音书: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的,必得先知的赏赐;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的,必得义人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因先知的名接待先知”是指接受教义的真理,因为它是真的;“因义人的名接待义人”是指为了良善而接受良善;“得赏赐”是指照着接受而得救。显然,没有人因以先知或义人的名接待一位先知或义人而得赏赐或得救。若不知道“先知”和“义人”表示什么,任何人都无法理解这些话,也无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

无论何人,只因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这人必不失他的赏赐。(马太福音10:42)

“门徒”是指仁,同时指来自主的信。

约珥书: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一切肉体;你们的儿女要说预言。(约珥书2:28)

这话论及主将建立的教会,他们在这教会中不是要说预言,而是要接受教义,这就是“预言”。马太福音:

耶稣说,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7:22-23)

谁看不出,他们不会说他们发过预言,而是说他们知道并教导教会的教义?启示录:

审判死人、赏赐众先知的时候到了。(启示录11:18)

另一处:

天哪,圣众使徒和先知,你们都要欢喜,因为神已经伸了你们的冤。(启示录18:20)

显然,得赏赐的,不只是先知,在最后审判的时候,欢喜的,也不只是众先知和使徒,而是所有接受教义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因此,“使徒”和“先知”是指这些人。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我使你作法老的神,你的哥哥亚伦要作你的先知。(出埃及记7:1)

“神”在此是指就接受而言,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在这层意义上,天使也被称为“神”,“先知”是指一个教导和谈论它的人。正因如此,亚伦在此被称为“先知”。其它地方的“先知”所表相同,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律法必不从祭司那里灭没,话也不从先知那里灭没。(耶利米书18:18)

同一先知书:

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16)

又:

先知必成为风,话也不在他们里面。(耶利米书5:13)

以赛亚书: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在审判时跌倒。(以赛亚书28:7)

弥迦书:

日头必向先知沉落,白昼向他们变为黑暗。(弥迦书3:6)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在这些经文中,“先知”和“祭司”在灵义上不是指先知和祭司,而是指整个教会;“先知”是指教义真理方面的教会,“祭司”是指生活良善方面的教会,这两者都被摧毁了。天上的天使就是这样来理解这些事物的,而世人是照字义来理解它们的。先知代表教义方面的教会状态,主代表圣言本身方面的教会状态,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5-17节)。


真实的基督教 #131

131.这些事也可通

131.这些事也可通过比喻来说明,打比喻是为了那些普通人,比起基于圣言和推理的演绎分析,他们通过比喻看得更明白。每个市民或臣民通过执行国王的命令和教导而忠诚于他,若为了王受苦则显得更忠诚,若为他献出生命,尤其忠诚,如在战争和交战中所发生的情形。同样,通过实现对方的愿望,朋友,或父子,或主仆之间会靠得更近;若他们能抗击敌人保护对方,则更是如此;若能为捍卫他们的荣耀而战,关系还要更进一层。当人与那些对着他所求爱的少女口出恶言之人决斗,甚至在决斗中被对手所伤时,他与少女的关系岂不会联结起来?这类事件使人们团结起来,这是一个自然法则。主说:
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为此,父爱我。(约翰福音10:11,17)132. (7)相信十字架受难是真正的救赎行为,这是教会的根本性错误;这个错误,连同有关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败坏了整个教会,甚至到了其中属灵之物荡然无存的地步。如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以下观念更能塞满正统神学书籍,或更热情地在学院中被教导和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宣讲和传扬的呢?即:父神向人类发怒,不仅将其从身边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又是仁慈的,故祂说服,或迫使自己的儿子降下来,担当这个诅咒的判决,以平息祂父亲的愤怒;只有这样祂才能以赞许的眼光看待人类。而且,这一切实际上是通过圣子完成的。例如,为了担当人类的诅咒,圣子让自己被犹太人鞭打,往自己脸上吐唾沫,然后被钉十字架,就象在神面前受咒诅一样(申命记21:23)。这样行以后,父就得了安慰,并出于对祂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不过,仅仅取消了圣子所代求的那些人的诅咒,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恒的中保。
如今,这些及类似观念就回响在我们教堂中,再从墙上回响过来,如同森林里的回声,灌满那里所有听众的耳朵。若理性被圣言启示并清醒,谁不明白,神是怜悯本身和仁慈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善本身,这些属性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以愤怒的眼光看待人,并对他作出诅咒的判决,却仍保持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类行为很难归给一个好人,只能归给一个坏人。它们也不可能归给天堂的天使,只能归给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给神是非常可怕的。
若问原因,答案是:人们把十字架受难当成了真正的救赎行为。这些错误便从这个源头涌出,就象一个错误酿成了一系列错误,或从一罐醋所流出的,无非是醋,从一个错乱的心智所流出的,无非是疯狂。一个结论会引出同类型的其它理论,因为它们就隐藏在这个结论中,一个接一个出现;从十字架受难就是救赎行为的教义中能出现并提取出关于神的更为卑鄙可耻的观念,直到以赛亚书中的话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浓酒东倒西歪。他们谬行审判,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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