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8

798.我们说过,他

798.我们说过,他们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此处有必要说一说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柄,该权柄与赦免和留下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1-23)行如一体,而他们作为彼得和众使徒的继任者把该权柄归给自己。主对彼得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 16:18,19)

彼得的表白就是主要将祂的教会建于其上的“磐石”所表示的神性真理;他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6)

“天国的钥匙”,就是凡这磐石,也就是主,“在地上所捆绑,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在天上也要释放”的,表示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表示拯救那些通过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表白之人的权柄。

主拯救人的神性运作,是藉着终端通过初始;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的意思。主运作所藉的终端在地上,其实在世人里面。因此,主自己可以如存在于初始中那样存在于终端,所以祂来到世间,披上人身。主的一切神性运作皆藉着终端通过初始,因而既通过初始中的祂自己,也通过终端中的祂自己;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17-219,221节)一书;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尔法和俄梅戛”,“初和终”,“全能者”(29-31, 38, 57节)。

若愿意,谁看不出,世人的得救就是主自人从婴儿最初那一刻直到临终之际在他里面的持续运作,并且这一切是纯神性的工作,绝不能被赐给任何人?这项工作如此神圣,以致它是全在、全知和全能同时所作的工;人的改造和重生,因而他的得救,就是主圣治(Divine Providence,或译天命)的全部,这一点可见于《圣治》(或译《天命》)一书从头到尾。

主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人类。因此缘故,祂披上人身,移除地狱,荣耀祂自己,甚至在终端披戴全能,也就是“坐在神右手边”的意思(路加福音16:19)。因此,还有什么比建立一个准许神性权柄和能力属于人,而不再属于主的宗教更可憎的呢?并且还认可神父仅仅说一句“我赦免了你”或“我将你逐出教会”,天堂就会被打开或关闭;甚至只要他说“我赦免你的罪”,哪怕滔天的大罪也得赦免。世间有许多魔鬼,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利用各种伎俩和礼物为自己所犯恶魔般的罪行寻求并获得赦免。谁会疯狂到如此地步,居然相信准许魔鬼天堂这样的权柄会被赐下?

前面说过(790节末尾),“彼得”代表教会的信之真理,“雅各”代表教会的仁之良善,“约翰”代表教会之人的善行或好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从主在马太福音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 19:28;路加福音22:30)

这些话无非表示主将照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审判所有人。如果这些话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十二使徒自己,那么巴比伦大城中的所有人,就是那些自称是众使徒继任者的人,也会声称他们,从教皇,甚至直到修道士,都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出会的所有人,会认为他们将要坐在宝座上--从教宗到教士,跟实际数量那么多,并且将审判全世界所有人。改为:从教皇直到修道士,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审判全世界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783

783.“那龙将自己

783.“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示那些将信仰与生活分离的人通过基于谬误的推理支持并证实他们的教义,由此强有力地迷惑人。这从“兽”、“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的含义清楚可知:龙将自己的能力所给予的“兽”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参看AE 774节);这些推理来自感官谬误,因为这兽看上去像豹,他的脚像“熊脚”,“熊脚”表示谬误(参看AE 781a, b节)。“把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给了”是指支持并证实教义;“能力”表示有效性;“宝座”表示来自虚假的教义方面的教会,“大权柄”表示由此的支持和证实。前面说明,这些东西与推理及其谬误是一致的。

那些将信仰与生活,也就是与善行分离的人有“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不是因为他们所处的虚假本身有什么能力;事实上,来自邪恶的虚假没有任何能力,因为一切能力都在来自良善的真理中。但虚假对虚假,就像同类对同类那样拥有能力。这一点可从地狱灵对彼此的能力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通过想象的东西和对应的假象行使这种能力,渴望凭这种能力显得极其强大而有力;然而,他们对真理根本没有任何能力,完全没有,以至于它(译注:这种能力)什么都不是。如果到目前为止,在对启示录的解释中还有扩展的空间,我会通过大量经历来证实这一点。但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明显看出这一点:有无数人的地狱被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束缚,以至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敢冒险举起一根手指;凭借来自主的真理,单单一位天使就能指挥、控制、约束或驱散上千群恶灵;并且仅仅出于意愿的意图看着他们就能做到这一点。有时我也被恩准从主拥有这种能力。说来奇怪,教会在结束时处于虚假,由此处于邪恶,并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然而,一切能力仍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些真理似乎能被主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赐予。但原因在于,虚假对那些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拥有能力;在教会结束时,这些虚假掌权;当这些虚假掌权时,真理不被接受。因此,虚假无法被真理驱散;正因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魔鬼被称为强大,并摆脱束缚。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地狱的虚假被称为“狮子”、“熊”、“狼”、“兽”,以及强壮而凶猛的“野兽”。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圣言中,那些处于虚假的人被称为“大有权势或强大”、“强而有力”、“勇士”、“强人或强者、壮士”、“英雄”、“统治者”、“骇人”、“可怕”和“荒废者”,这可从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以色列家啊,看哪,我必从远方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是强盛的民族,都是勇士。(耶利米书5:15, 16)

同一先知书:

马匹上去吧,战车狂奔吧,勇士都出去吧。(耶利米书46:9)

又:

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耶利米书50:36)

以西结书:

我必将法老交在列族中强人的手中。(以西结书31:11, 12)

何西阿书:

你倚靠自己的路线,仰赖你勇士众多。(何西阿书10:13)

约珥书:

有一人民又大又强,它们如英雄奔跑,爬上城墙。(约珥书2:2, 7)

阿摩司书:

快捷者的避难所灭亡,强有力者不能用力;强大的也不能救自己的灵魂;到那日,英雄中内心强大的必赤身逃跑。(阿摩司书2:14, 16)

诗篇:

求你斥责芦苇中的野兽;强者的会众。(诗篇68:30)

撒母耳记上:

壮士的弓已被折断。(撒母耳记上2:4)

启示录:

所有的君王、大人物、富人、千夫长、勇士,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启示录6:15)

马太福音:

外邦人有统治者为主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辖他们。(马太福音20:25)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各种经文。

对于以上所说的,可以补充的是:地狱灵都以为自己比其他人更强而有力;但这是因为他们只能战胜那些处于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因此,一个地狱灵战胜另一个地狱灵,或一个邪恶及其虚假战胜另一个邪恶及其虚假;他们因这种表象而自以为很强大。然而,这种能力好比一只小虫子对一只小虫子,或一只跳蚤对一只跳蚤的能力,又或尘土对尘土、糠粃对糠粃的能力;他们的能力只是相对于他们相互之间的力量而言的。地狱灵为此感到骄傲,得意洋洋,出于最微不足道的原因想被视为强而有力、勇士和英雄。

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龙从自己那里给予“从海里上来的兽”的“能力和大权柄”,因而是地狱灵在彼此之间的能力,所以我要在此揭开一些奥秘,是关于他们在灵界为了获得能力所练习的一些技艺的。有些灵人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得能力;因为他们熟悉其中的一些经文,并反复背诵这些经文,通过这种方式,与简单善人的联系就实现了,与他们在外在上的结合由此也实现了;只要他们处于这种结合,他们就能战胜他人。原因在于,圣言的一切都是真理,真理拥有一切能力,简单善人处于真理;他们从与简单善人的结合中获得能力,但前提是存在这种结合;然而,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因为主很快就会把他们彼此分开。有些灵人通过伪装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并通过属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的情感来为自己获得能力;他们通过这些情感使简单善人对他们产生好感、怀有善意;这些灵人就这样吸引简单善人,并与他们联合。这种友善的感觉或仁慈的态度,可以说相互干预到几时,他们就继续比其他人强大到几时。还有些灵人通过各种代表为自己获得能力,这些代表是对应的滥用;一些灵人以其它方法获得能力。由于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一切能力,而这些真理或一切能力都居于天使里面,或在天使身上找到,所以恶灵最渴望的就是把善灵吸引到他们那一边,因为恶人通过这种方式取胜。然而,一旦与这些简单善人分离,他们就处于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被剥夺一切能力。

这也是为何从这个世界涌出的所有恶人首先与他们仅从记忆知道,因而挂在嘴上的良善和真理分离;当他们与这些良善和真理分离时,他们的内层就显现,这些内层只由来自邪恶的大量虚假构成。当他们处于这些虚假时,就不再拥有任何能力,所以他们一头栽入地狱,就像沉重的身体从空中坠落于地。从圣言可以得知,良善和真理从恶人那里被夺走;因为主说:

把才干从他那里夺来,给那有十个才干的。因为凡有的,还要给他,叫他充足;没有的,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在那里要哀哭切齿了。(马太福音25:28–30; 马可福音4:25; 路加福音8:1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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