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8.既然我们说,他们没有良善与真理的任何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在自己里面,那么这里就要说一说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柄,该权柄与赦免罪和留下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1-23)行如一体,他们声称自己作为彼得和使徒们的继任者有这种权柄。主对彼得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8, 19)
主要将祂的教会建造于其上的“磐石”所指的神性真理就是那时彼得所承认的,即:
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6)
“天国的钥匙”,也就是凡这磐石,即主,“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是指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是指拯救那些出于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这种承认之人的权柄。
主拯救人类的神性运作,是通过终端从最初进行的;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所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的意思。主用来运作的终端在地上,事实上在世人里面。因此,为了主自己可以在终端中,如在最初中一样,祂降世披上人身。主的一切神性运作都是通过终端从最初,因而既从在最初中的祂自己,也从在终端中的祂自己进行的,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17-219, 221节);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尔法和俄梅戛、始和终,全能者”(可参看AR 29-31, 38, 57节)。
若愿意,谁看不出,人的救赎就是主在人里面持续不断的运作,从他最初的婴儿时期一直持续到他生命的结束,并且这是纯神性的工作,永远不可能赐予任何人?这项工作是如此的神性,以至于它是全在、全知和全能同时的工作,或说需要全在、全知和全能的结合;人的改造和重生,因而他的救赎,就是主圣治的全部,这一点可见于《圣治》从头到尾。
主降世本身的唯一目的是拯救人类。祂为此取得人身,移除地狱,荣耀祂自己,甚至在终端披上全能,这就是“坐在神右手边”的意思(路加福音16:19)。因此,还有什么比建立一种准许神性权威和权柄属于人,不再属于主的宗教说服更可憎的呢?并且根据这种宗教说服,只要牧师或神父说“我赦免了你”或“我将你逐出教会”,天堂就会打开或关闭;甚至只要他说“我赦免你的罪”,这罪,即便大罪,也会被赦免。世上有许多魔鬼,他们为了逃避世俗的惩罚,通过诡计和礼物寻求并获得恶魔般的罪行的赦免。谁会如此疯狂,以至于相信准许魔鬼进入天堂的权柄会被赐予?
前面说明(AR 790e节),“彼得”代表教会的信之真理,“雅各”代表教会的仁之良善,“约翰”代表教会之人的善行;十二使徒一起代表其一切事物方面的教会。从主在马太福音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
当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时,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
这些话只能表示主将照着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审判所有人。如果这些话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使徒们自己,那么大城巴比伦中所有声称自己是使徒们的继任者的人,可能会声称他们,从教皇,甚至直到修道士,都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审判全世界所有人。
649.启11:7.“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表示在教会的末了,就是当主的神性不再被承认,由此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或教义之真理时。这从“见证”和“作完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见证”是指对主里面的神性,因而对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承认(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作完见证”是指结束;由于这结束发生在教会的末了,所以此处“作完”表示教会的末了;由于那时不再有对主里面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所以也没有任何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
这就是“见证”的含义,这一点可从目前为止关于“两个见证人”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即:他们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因为这些就是那尤其为主作见证的;事实上,它们来自主,属于与人同在的主;因此,“他们的见证”表示对这些的宣讲。“见证”在此表示对主里面的神性的承认,这一点从接下来启示录中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的见证就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因为除非人发自内心承认这神性,并出于属灵的信仰相信它,否则他无法拥有接受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的能力。
诚然,在教会的末了,主被宣讲,并且一种类似父之神性的神性也被归于祂;然而,几乎没有人想到祂的神性,因为他们将这神性置于祂的人身之上或之外;因此,当他们仰望祂的神性时,并不仰望主,却仰望作为另一个人的父;而事实上,被称为父的神性就在主里面,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0:30, 38; 14:7)中所教导的。因此,人们以思想一个凡人的方式思想主,他们的信仰也从这种思维中流出,尽管他们口头上可能会说,他们相信祂的神性。若能,就让任何人检查一下,他对主的思维观念是不是这样;如果情况是这样,那么他不可能以信和爱与主结合,也不可能通过结合接受任何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教会的末了,没有对主,也就是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有人认为有一种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因为这就是教会的教义;但只要祂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离,那么祂的神性还是没有从内在被承认,只是从外在被承认,从外在承认就是只用口而不是用心承认,或只在言语上,没有在信仰上承认。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来世的基督徒身上清楚看出来;在来世,内心的想法会显现出来。当他们被允许出于教义和他们从讲道所听到的说话时,就将一种神性归于主,并称它为他们的信仰;但当他们的内在思维或信仰被检查时,就会发现,他们对主没有其它概念,只有如同对一个没有神性的凡人的概念。人的内在思维就是他信仰的源头;由于这就是人之灵的思维和由此而来的信仰,所以很明显,在教会的末了,基督教界没有对在主里面,并来自主的神性的任何承认。换句话说,有对主之神性的外在承认,但没有内在承认;外在承认只属于属世人,而内在承认属于他的灵本身;死后,外在(承认)就沉睡了,内在属于他的灵,就是他灵的承认。由此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即:那从无底坑或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胜过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他们的尸体要倒在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城的街道上,有生命的灵进入他们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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