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8

798.我们说过,他

798.我们说过,他们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此处有必要说一说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柄,该权柄与赦免和留下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1-23)行如一体,而他们作为彼得和众使徒的继任者把该权柄归给自己。主对彼得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 16:18,19)

彼得的表白就是主要将祂的教会建于其上的“磐石”所表示的神性真理;他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6)

“天国的钥匙”,就是凡这磐石,也就是主,“在地上所捆绑,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在天上也要释放”的,表示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表示拯救那些通过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表白之人的权柄。

主拯救人的神性运作,是藉着终端通过初始;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的意思。主运作所藉的终端在地上,其实在世人里面。因此,主自己可以如存在于初始中那样存在于终端,所以祂来到世间,披上人身。主的一切神性运作皆藉着终端通过初始,因而既通过初始中的祂自己,也通过终端中的祂自己;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17-219,221节)一书;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尔法和俄梅戛”,“初和终”,“全能者”(29-31, 38, 57节)。

若愿意,谁看不出,世人的得救就是主自人从婴儿最初那一刻直到临终之际在他里面的持续运作,并且这一切是纯神性的工作,绝不能被赐给任何人?这项工作如此神圣,以致它是全在、全知和全能同时所作的工;人的改造和重生,因而他的得救,就是主圣治(Divine Providence,或译天命)的全部,这一点可见于《圣治》(或译《天命》)一书从头到尾。

主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人类。因此缘故,祂披上人身,移除地狱,荣耀祂自己,甚至在终端披戴全能,也就是“坐在神右手边”的意思(路加福音16:19)。因此,还有什么比建立一个准许神性权柄和能力属于人,而不再属于主的宗教更可憎的呢?并且还认可神父仅仅说一句“我赦免了你”或“我将你逐出教会”,天堂就会被打开或关闭;甚至只要他说“我赦免你的罪”,哪怕滔天的大罪也得赦免。世间有许多魔鬼,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利用各种伎俩和礼物为自己所犯恶魔般的罪行寻求并获得赦免。谁会疯狂到如此地步,居然相信准许魔鬼天堂这样的权柄会被赐下?

前面说过(790节末尾),“彼得”代表教会的信之真理,“雅各”代表教会的仁之良善,“约翰”代表教会之人的善行或好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从主在马太福音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 19:28;路加福音22:30)

这些话无非表示主将照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审判所有人。如果这些话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十二使徒自己,那么巴比伦大城中的所有人,就是那些自称是众使徒继任者的人,也会声称他们,从教皇,甚至直到修道士,都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出会的所有人,会认为他们将要坐在宝座上--从教宗到教士,跟实际数量那么多,并且将审判全世界所有人。改为:从教皇直到修道士,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审判全世界所有人。


诠释启示录 #1027

1027.“人因这雹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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