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声音”在此表示喜乐,因为这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就至高意义而言,“新郎”表示主的神性良善;“新妇”表示教会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因为教会之所以成为教会,是由于以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从圣言明显可知,主被称为新郎,同样被称为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也被称为妻子。正因如此,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而来;这一点可见于《婚姻之爱》这本小书。由于这天上的婚姻通过以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而在教会之人里面实现,故显而易见,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陷入天主教的人并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与主结合;相反,他们与活人死人结合。与那些陷入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之爱之人的这种结合,就像与魔鬼的结合,如前一节所说的,魔鬼就是这种爱;靠近魔鬼,以便通过他接近神,是可憎的。
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欢喜快乐。(约翰福音 3:29)
施洗约翰这话说的是主。
耶稣说,新郎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婚姻之子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20;路加福音5:34-35)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 21:2)
天使说,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给你。(启示录21:9,10)
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 19:7,9)
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也是指主(马太福音25:1-13)。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和喜悦或欢喜表示什么:
新郎怎样喜悦新妇,你的神也要照样喜悦你。(以赛亚书 62:5)
我的灵魂因神欢喜,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妆饰珠宝。(以赛亚书 61:10)
这地方必再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说,我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11)
使新郎出离洞房,新妇出离新房。(约珥书2:16)
我必使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16:9)
我又要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中间止息,这全地因巴比伦王必然荒凉。(耶利米书25:10,11)
从这两节所说的这一系列事物可以看出,那些陷入天主教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792节);他们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793节);因为思维出自并取决于情感;他们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探究和确认(794节);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启示,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洞察(796节);最终没有构成的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797节)。这些事就这样依次发生。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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