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7.“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声音”在此表示喜乐,因为这是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在至高意义上,“新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新妇”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方面的教会。因为教会凭以来自主的神性真理而对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而为教会。主被称为新郎,也被称为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也被称为妻子,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由此而来,这一点可见于《婚姻之爱》这本小著。由于天上的婚姻是通过教会之人以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而对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接受实现的,所以很明显,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没有与主的结合;相反,他们有与活人、死人的结合。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对统治主的神圣神性事物,因而统治主的爱之人来说,这种结合就像与魔鬼的结合,魔鬼就是这种爱,如前所述;靠近魔鬼,以便通过他来到神面前,是可憎的。
主被称为新郎,教会被称为新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他,就因新郎的声音欢欣喜乐。(约翰福音3:29)
施洗约翰这话是指着主说的。马太福音:
耶稣说,新郎与他们同在的时候,婚礼之子不能禁食;但日子将到,新郎要从他们当中被带走,那时候他们就要禁食了。(马太福音9:15; 马可福音2:19-20; 路加福音5:34-35)
启示录:
我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又:
天使说,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启示录21:9, 10)
又:
羔羊的婚期到了,祂的妻子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 9)
十个童女出去迎接的新郎(马太福音25:1-13)也是指主。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和喜乐或欢喜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新郎怎样因新娘而喜乐,你的神也必怎样因你欢乐。(以赛亚书62:5)
又:
我的灵魂因神欢喜,好像新郎戴上华冠,又像新妇妆饰珠宝。(以赛亚书61:10)
耶利米书:
在这地方仍必听见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说,我们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耶利米书33:10, 11)
约珥书:
让新郎从洞房出来,新妇从内室出来。(约珥书2:16)
耶利米书:
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从耶路撒冷街上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又:
我要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推磨的声音和灯的亮光,从他们那里夺走,全地因巴别王必然荒凉。(耶利米书25:10, 11)
从现在所说的可以看出这两节经文中的一系列事,即: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AR 792节);他们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AR 793节);因为思维源于情感,并与情感一致;他们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寻求、探究和确认(AR 794节);他们又没有来自主的任何光照,因而没有对属灵真理的感知(AR 796节);最后,他们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AR 797节)。这些事也这样依次发生。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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