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3.“各样手艺的匠人在你中间决不能再遇见”表示那些因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任何属灵真理的思维,这只是就他们自己而言。在圣言的灵义上,“匠人”表示一个聪明、用理解力思考的人;在好的意义上表示一个用理解力思考天堂真理的人;在坏的意义上表示一个用理解力思考地狱虚假的人。由于后者和前者都多种多样,每一个种类都具有许多品种,而每一个品种又具有许多种类和品种,而它们都被称为具体和细节,所以经上说没有“各样手艺的匠人”。“匠人”凭他们的手艺和技能,以及对应关系,也表示诸如属于智慧、聪明和知识的那类事物。之所以说“凭对应关系”,是因为人类的一切工作或作为,以及一切运作,只要具有某种功用,就都对应于诸如属于天使聪明的那类事物。不过,匠人在金、银、宝石上的工作或作为,对应于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匠人在铜、铁、木、石上的工作或作为对应于另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匠人在其它有价值或可取功用上的工作或作为,如各种布料,亚麻制品,服装和衣服,对应于又一种天使聪明的事务或对象。这一切手艺和技能都对应,如前所述,因为它们是工作或作为。由此明显可知,“各样手艺的匠人在巴比伦中间决不能再遇见”意思不是说,那里将没有任何匠人,而是说将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从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但只是对那些因其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而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来说,情况是这样,并且也只是就他们自己而言。
“匠人”(或工匠)表示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从而处于真理思维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出埃及记:
匠人比撒列和亚何利亚伯将制作帐幕,因为他们充满智慧,聪明,知识或科学。(出埃及记31:3; 36:1-2)
又:
他们中间凡心里有智慧做工的,都制作居所,并用匠人的手工。(出埃及记36:8)
又:
你要用捻的细麻和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线,并基路伯制作居所,要用匠人的手工制作它们。(出埃及记26:1)
又:
你要以同样的方式用匠人的手工制作幔子。(出埃及记26:31; 36:35)
又:
以同样的方式用匠人的手工制作以弗得;胸牌也是如此。(出埃及记28:6; 39:8)
在那里,匠人用一个也表示构思者的词来表达:
你要用宝石匠人的手工刻这两块石头,安在以弗得的两条肩带上。(出埃及记28:11, 12)
在反面意义上,“匠人(或工匠)的手工”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工作或作为,由此只能产生虚假。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匠人(或巧匠、工匠)的手工或工作”的意思;何西阿书:
他们用银子照自己的聪明为自己造铸像,都是匠人的工作。(何西阿书13:2)
以赛亚书:
匠人铸造雕像,金匠用金包裹它,铸造银链;他寻找巧匠。(以赛亚书40:19-20)
耶利米书:
他从森林中砍下木头,就是匠人的手工;银子是从他施带来的,并有从乌法来的金子,都是匠人的工作;蓝色和紫色料是他们的衣服,都是智者的工作。(耶利米书10:3, 9; 申命记27:15)
“偶像”表示源于自我聪明的敬拜和宗教的虚假(可参看AR 459, 460节)。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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