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791

791.启18:21

791.启18:21.“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凭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天主教及其一切被玷污的圣言真理都将一头栽入地狱,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表示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因为一位“天使”表示主及其通过天堂所实现的运作(258, 415, 649节)。此处由于他被称为“大力的天使”,并且“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故所表示的是强大的运作,也就是强大的流注。“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磨”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探究、检查和确认(对此,参看794节)。不过,此处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亵渎,是因为它论述的是巴比伦。“扔在海里”表示投入地狱。“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表示这个宗教也必这样一头栽入地狱。“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
之所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其邪恶和虚假的人死后的确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就像一个公共场所,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在那里,如同所有食物先汇入的胃一样。事实上,胃就对应于灵人界。然而,如今由于经历了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允许他们停留在灵人界,仿佛为自己形成天堂;而是一到灵人界,他们就被转到那里与地狱联结的社群。他们也不时地被投入这些地狱;主就这样看顾,免得他们再次出现在天使面前。因此,这就是“那城”,也就是天主教“决不能再见了”所表示的。
由于“磨石”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海”表示地狱,所以主说: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马太福音 18:6)
它在其它地方被称为“磨石”(马可福音9:42;路加福音17:2)。耶利米书论及巴比伦的话几乎一样:
你念完了这书,就把一块石头拴在书上,把它扔在幼发拉底河中,说,巴比伦必如此沉下去,不再兴起。(耶利米书 51:63,64)
“幼发拉底河中”与“海”所表相同,因为幼发拉底河形成边界,将亚述,也就是巴比伦所在之地,与迦南地分开。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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