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91.启18:21.“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扔在海里,说,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决不能再见了”表凭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天主教及其一切被玷污的圣言真理都将一头栽入地狱,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一位大力的天使举起”表示主出于天堂的强大流注,因为一位“天使”表示主及其通过天堂所实现的运作(258, 415, 649节)。此处由于他被称为“大力的天使”,并且“举起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故所表示的是强大的运作,也就是强大的流注。“一块石头,好像大磨石”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因为“石头”表示真理,“磨”表示对出于圣言的真理的探究、检查和确认(对此,参看794节)。不过,此处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真理的玷污和亵渎,是因为它论述的是巴比伦。“扔在海里”表示投入地狱。“巴比伦大城,也必这样猛力地被扔下去”表示这个宗教也必这样一头栽入地狱。“决不能再见了”表示它永不再出现在天使面前。
之所表示这一切,是因为天主教中所有那些陷入其邪恶和虚假的人死后的确进入灵人界;灵人界就像一个公共场所,所有人死后首先聚集在那里,如同所有食物先汇入的胃一样。事实上,胃就对应于灵人界。然而,如今由于经历了于1757年所执行的最后审判,所以不再像以前那样允许他们停留在灵人界,仿佛为自己形成天堂;而是一到灵人界,他们就被转到那里与地狱联结的社群。他们也不时地被投入这些地狱;主就这样看顾,免得他们再次出现在天使面前。因此,这就是“那城”,也就是天主教“决不能再见了”所表示的。
由于“磨石”表示被玷污的圣言真理,“海”表示地狱,所以主说: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马太福音 18:6)
它在其它地方被称为“磨石”(马可福音9:42;路加福音17:2)。耶利米书论及巴比伦的话几乎一样:
你念完了这书,就把一块石头拴在书上,把它扔在幼发拉底河中,说,巴比伦必如此沉下去,不再兴起。(耶利米书 51:63,64)
“幼发拉底河中”与“海”所表相同,因为幼发拉底河形成边界,将亚述,也就是巴比伦所在之地,与迦南地分开。
1025.“众山也不见了”表示不再有任何爱之良善。这从“山”的含义清楚可知,“山”是指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对此,参看AE 405, 510, 850a节)。“山”之所以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是因为“地”表示教会,而在灵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天使都住在山地上。因此,“山”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方面的教会。在灵界,这些天使都住在山上,因为他们是内层天使;在灵界,内层事物对应于高层事物,也实际上变成高层事物。这就是为何主因在至内层而被称为“至高者”,经上说祂“住在至高处”。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从下面的概要解释可以进一步看出十诫的这三层意义是何性质:
第一诫,即“除我以外不可拜别神”在属灵-道德的意义上涉及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或任何人为神性;不可拜其它任何事物,也就是说不可通过将某种神性事物本身归于自然而拜自然;也不可拜其他任何人,也就是主的任何牧师或任何圣徒。它在属天-属灵的意义上涉及要承认唯一的神,而不是像古人和如今的一些异教徒那样照其品质而承认多神,也不是像如今立了一个创造的神,一个救赎的神和一个光照的神的基督徒那样照各自的作为而承认三个神。
这条诫命在神性-属天的意义上涉及唯独承认并敬拜主,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即:父所指的来自永恒的神性本身;神的儿子所指的生在时间中的神性人身,圣灵所指的从这两者发出的神性。这些是按次序排列的第一诫的三层意义。从以其三重意义来看待的这条诫命清楚可知,它以概括的形式包含和囊括了关于本质上的神性的一切。
第二条诫命,即“不可亵渎神的名”,在其三层意义上包含和囊括了关于品质上的神性的一切,因为“神的名”表示神的品质。在其第一层或首要意义上,神的名是指圣言,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基于教义的口唇和生活的敬拜;在其第二层意义上,它是指主在地上的国度和主在天上的国度;在其第三层意义,它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因为这人身是神性本身的品质。主的神性人身在至高意义上就是神的名(可参看AE 224节)。其余的诫命同样有适合三层天堂的三层内义。主若愿意,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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