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6. 启18:17,18.“凡船主,和坐船的,并众水手,连所有靠海为业的”表那些所谓的平信徒,无论尊严大小,甚至依附于天主教,热爱并亲吻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普通百姓。9-16节论述了神职人员,他们通过该宗教而处于统治地位,并行使主的神性权威,用来谋取世上的利益。现在论述的是那些未处于神职行列,但仍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谓平信徒。“凡船主”表示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就是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坐船的”表示那些在大小不同程度上行使各样功能的人。“众水手”表示地位最低者,就是所谓的普通老百姓。“所有靠海为业的”表示总体上所有依附于该宗教,热爱并亲吻该它,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
此处所指的就是所有这些人,这一点从灵义上的一系列事物,以及“船主”、“坐船”、“水手”和“靠海为业”的含义明显可知。“船主”(pilots of ships或“掌舵的”)、“坐船”和“众水手”无非表示那些为前面被称为“货物”的事物做出贡献的人,就是他们收集入库的那些事物,以及产业;而作为回报,这些人会得到祝福和宣福,如功德,以及他们为自己的灵魂所渴求的其它事物。当表示这些人时,显而易见,“凡船主”是指他们当中的最高者;“坐船的”是指在职位上隶属于他们的所有人;“众水手”是指最低者。“船”表示属灵的货物,也就是对良善和真理的认知(参看406节)。此处货物是属世的,他们照自己的想象,当作属灵之物取回来。“所有靠海为业的”是指凡热爱并亲吻该宗教,或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所有人,无论他们是谁。这是因为“海”表示该宗教;事实上,“海”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238, 290, 403-405, 470, 565b, 659, 661节);这个宗教纯粹是外在的。在以赛亚书,这一切也表示类似事物: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放倒她所有的栅栏,他们都在船上呼喊。耶和华如此说,我在沧海中开道,在大水中开路。(以赛亚书43:14, 16)
和此处“(他们)都远远地站着,(从船上)喊着说”一样,这段经文所说到“船上呼喊”。同样,在以西结书:
你掌舵的呼号之声一发,郊野都必震动。凡汤桨的和水手,并一切泛海掌舵的,都必下船,为你放声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但这论及推罗的毁灭,推罗表示教会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
要知道,此处并非指其他人,而是指那些热爱并亲吻该宗教,发自内心承认并崇敬它的人。但那些同样属天主教,的确承认它,因为他们就在该宗教出生并长大,但对这些人为篡夺神性敬拜,拥有世上所有人的财产所行的伎俩和所设的网罗并不知情,仍出于诚心行善,并注目于主的人,死后则在幸福者之列;因为他们在那里会得到教导,接受真理,拒绝崇拜教皇,祈求圣徒,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并被接升天堂,成为天使。因此,灵界中也有他们的许多天堂社群,管理这些社群的,是在世时以这种方式生活的受尊敬者。我得以看到,一些社群的管理者曾是世间的帝王、君主、公爵和王侯;他们甚至承认教皇为教会的最高管理者,但不承认教皇是主的代理人;他们同样承认教皇诏书里的一些内容,但却视圣言为神圣,并且在管理中行事公正。关于这些人,相关信息可参看《最后的审判(续)》(58-60节)中所记载的见闻。
967.“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属世人中不再有出于属灵之物、来自圣言的任何东西。这从“海中活的灵魂”和“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中活的灵魂”是指本身拥有属灵生命之物(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海”是指属世人中真理的总体,因而也指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如刚才所述(AE 965节)。当这些知识不从灵界或天堂获得生命时,它们就被称为死的。“海中活的灵魂”是指各种鱼,这些鱼表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参看AE 531节),还表示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因为对属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认知)不同于世界上的知识(科学)。原因在于,对属世人来说,这些知识没有出于属灵之物的生命在里面;除非属灵之物从天上流入来自圣言的知识,否则这些知识就是死的,不是活的。
对世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不是活的,直到内在属灵人被打开;当人正在重生时,这属灵人就被主打开;然后,通过打开的属灵人,属灵之物从天堂出来流入属世人中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并让它们活起来。它以这种方式让它们活起来:属世人中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成为内在属灵人中的属灵事物的对应;当成为对应时,它们就是活的,因为那时,属灵之物被包含在具体的知识或真理中,就像灵魂在其身体中一样。因此,人死后就进入这些属灵事物,与它们相对应的知识就作为一个基础而服务于它们。但对那些来自圣言的知识没有活起来的人来说,情况则不然。从天堂流入知识的属灵之物是对真理的情感,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属灵之热就是对良善的爱或情感,属灵之光就是对真理的情感。对那些处于仁爱的生活,由此处于信仰的人来说,这些就是流入,并让来自圣言的知识活起来的属灵事物。而对那些处于与仁爱的生活分离的信仰之人来说,这些知识是死的。因此,这就是“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所表示的。
(续:第五诫)
第五诫是,“不可偷盗”。“偷盗”不仅是指明显的偷盗,还指不明显的偷盗,如利用各种伪装的欺诈和诡计所实现的非法高利贷和非法所得,它们要么看似合法,要么暗中进行,以至于根本不显露出来。这些利益通常是由管理他人财物的高级和低级管理员,商人,以及贩卖判决,从而使公正成为可购买的东西的法官来谋取的。这些和其它许多事就是作为反对神的罪而必须戒除并避开,最后厌恶的偷盗,因为它们反对包含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并反对这条律法,就是全世界一切宗教的基本律法当中的一条律法。这十条诫命是普世的;赐下它们的目的是,当一个人出于它们生活时,他可以出于宗教信仰生活,因为人通过出于宗教信仰生活而与天堂结合,而出于对文明和道德法律的服从照着这些诫命生活会使人与世界结合,却不会使他与天堂结合。与世界结合,不与天堂结合,就是与地狱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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